全国首例针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整改成效的公益诉讼网络听证会,花费4200余万元修复湿地还绿于民


[日期:2020-12-28 16:07:00]
来源:山东电视台闪电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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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建议单位已经初步履行了保护湿地的职责,检察机关在本案中保护生态公益的监督目的已经实现,依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评判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一条,本案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日前,青岛市检察院举行了大河东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整改效果评估听证会,主办检察官青岛市检察院张薇副检察长宣布了案件审查决定。

这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颁布以来,全国首例针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和整改成效在中国检察听证网上进行的公益诉讼直播听证会,也是山东省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互联网直播听证会。通过“现场勘察+专家意见+听证员听证+检察机关审查”相结合的形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履职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了评估听证,同时该案也是全省首件省级检察院督办并直接协助调查取证、市级检察院提办的案件。

今天,青检君将为大家转发由山东广播电视台闪电新闻客户端发布的《青岛首例涉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 花费修复资金4200余万元还绿于民》,一起来听听如此特别的听证会,和背后的故事。

12月23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大河东湿地保护整改效果评估听证会,这也是青岛首例涉湿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现场,涉案单位代表,湿地保护专家,听证员三方围绕崂山区大河东河口生态修复工程是否达到湿地生态保护要求展开激烈讨论。

花费修复资金4200余万元,终结审查但事情还没完

记者从听证会现场了解到,大河东滩涂湿地属于滨海型河口湿地类型,位于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辖区,但自2010年开始,大面积湿地陆续被非法设置为建筑废弃物收纳场,大面积的滩涂湿地被建筑垃圾掩埋,被列入全国环保督查案件。

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后,崂山区开展了以湿地生态修复为目的的专项治理,据被建议方之一的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伟介绍,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从2018年开始,到现在基本完成,总投资4200余万元。通过生态修复治理,大河东河口17.5万亩的土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观,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这片区域建设成为周边居民生活、休闲的好场所。

针对李伟的说法,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研究员叶思源教授认为,虽然大河东湿地生态修复已经达到了初步效果,但是距离真正达到完全恢复湿地生态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例如湖心岛的建设缺乏一定的科学指导,“湖心岛建的太高,涨潮后海水漫不过去,像这样的湖心岛虽然很好看,但是没办法吸引游客,哪个城市都有这种形状的建筑,如果你建成一个鸟在这里栖息的大家来拍照,同样也可以吸引游客。”叶思源说。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讨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人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认为被建议单位已初步履行了保护湿地的职责,检察机关对此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已不存在,本案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至此,历经多年的大河东湿地生态修复公益诉讼案暂告一段落。

“从今天的听证可以看出来,目前修复的成效还没有百分之百达到专家要求的目标,但是,我们会持续的跟进,这个湿地它本身也有一个修复的过程,所以我们这个案子,虽然在审查是终结了,但是这个事情没有终结。”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说道。

列入全国环保督查案件,初次界定湿地身份被否决

据了解,青岛市崂山区大河、凉水河入海口交汇处形成了面积百余亩的大河东滩涂湿地,属于滨海型河口湿地类型,位于5A级崂山风景区内。自2010年开始,涉案湿地陆续被非法设置为建筑废弃物收纳场,大面积的滩涂湿地被建筑垃圾掩埋。

“从2011年开始,通过遥感技术可以看到,这个地区湾片是越来越大了,卫星图片上有一个小黑点,你就会发现这个小黑点会越来越大这样,垃圾在陆续堆放。”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成员介绍。截至2019年3月,经初步测量,被填埋、侵占的湿地面积达6万余平方米。被列入全国环保督查案件。

2019年4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出督办函,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崂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4月29日先后向崂山区综合执法局、崂山区农村农业局、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和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依法履行涉案查处职责,恢复大河东滩涂湿地的功能属性。2019年5月28日,崂山区自然资源局邀请三名专家开展专家论证。但是论证结果出乎很多人意料,专家论证结论:涉案湿地不在2014年全国第二次湿地普查名录,同时对检察机关现场提出的该区域2009年以前的土地属性是否为湿地的问题不予评判。相关职能部门据此认为涉案区域不是湿地,将按照“维持现状,就地绿化”的原则进行整改。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提级办案,异地补偿最大化恢复湿地

鉴于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2019年10月17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提办该案。“我们初次勘察现场时,左手边这侧是大量的建筑垃圾,占地面积约六万平方米,当时想进涉案区域是非常困难的,只有一条沟渠可以通过,在现场走一圈,裤子和鞋上全是土。”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组成员刘凌云对当时的情形记忆犹新。

“我们前后勘测勘察了23次,组织专家论证进行了14次,每一次专家论证的时候都有我们相关的行政机关来参与,每一步我们都是和行政机关和专家保持一个紧密的联系和沟通。”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告诉记者。

经过多次论证,终于在2019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出具书面专家意见,指出涉案地区为湿地属性,建议遵循湿地修复异地补偿原则修复湿地功能。至此,涉案湿地的身份终于尘埃落定。但是新的难题又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经现场勘查发现,涉案区域仍在按照原方案施工。并且原有的湿地已被大量垃圾填埋,再想恢复原貌,从技术和资金上来说难度非常大。办案组人员采纳了湿地保护专家叶思源等专家提出的异地补偿修复建议,将原先湿地附近的各个封闭废弃虾池打通,“河道和养虾池进行了清淤,又设置了8个涵洞,实现水流从虾池、河道与涵洞之间的流动。”负责修复工作的赵克响工程师说。等到水系循环起来后,再补种一些适合湿地生长的植被,这样就可以逐步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经过沙子口街道办事处近一年来的修复治理,目前全部工程均已结束。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终结审查的决定。

“以前是荒凉的地方,没想到现在改造的这么好,改造好了老百姓市民没事就可以来转转,也有小孩,挺好的。”在刚刚修正好的现场,一位附近村民正在散步。

针对听证会现场提出的初步效果呈现但还没有完全达到湿地原貌的问题,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将会和专家继续保持沟通,“我们也意识到,生态的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专家的意见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专家提出有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回去进行整改,下一步持续的保护好周边的环境,使周边的湿地生态能够尽早地得以恢复。”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伟在会后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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