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方苑】全市唯一!驻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日期:2020-12-31 16:20:00]
来源:李沧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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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隔离戒毒作为一种惩戒措施和有效的戒毒手段,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更是打好平安青岛建设攻势的重要战场。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市首家在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机关,将秉持着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的初心,以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为最终目的,促进戒毒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升戒毒康复工作的规范化,对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检察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12月25日,《关于建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会签仪式暨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驻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在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举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新锋,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高振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廷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袁宁,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改蓉出席仪式。

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高振明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廷祥会签《关于建立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与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新锋为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薇强调,作为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对于充分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市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统一思想认识,压实监督责任

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不是零和博弈,而是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的生动实践,要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升对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并且要充分运用好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平台,将工作重心凝聚到协同推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上来,进一步压实检察监督责任,致力于形成具有特色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品牌。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

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化交流协作,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通有无,积极推动执法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强制隔离戒毒监管力度和水平,切实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要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形成强制戒毒与检察监督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创新工作思路,保障监督质效

双方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践行精准化的理念,融双方之发展需求,合彼此之职能优势,探索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实地检查制度、受理戒毒人员检举、申诉制度、检察建议处理制度等系列制度举措,积极探索推进工作的新途径,及时总结经验,规范完善制度,提升制度执行的生命力,充分吸收对方的专业优势和有效做法,共同营造高效优质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检察监督工作落地落实。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新锋指出,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我们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的道路上携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我们必将切实落实习总书记的法治思想、精髓要义,紧紧贴近基层需要、贴近群众期盼、贴近司法工作实践,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高振明表示,以此次驻所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为契机,在青岛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法、服从监督,努力为平安青岛、平安山东、平安中国贡献更大更多的力量。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廷祥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将与青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通力配合,做好驻所检察官办公室检察监督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工作合力,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深入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通过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密切协作配合,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三是打造创新亮点,争创全国一流。准确把握强制隔离戒毒所执法对象的特殊性,学深学透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实际,大胆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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