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血”+“造血”多元司法救助折射检察温度


[日期:2020-01-13 11:32:00]
来源:即墨区检察院
作者:吕秀丽 隽玲玲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脱贫攻坚大局与依法办案相统一,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对涉案贫困被害人的直接救助作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改变“申请才救、不申请不救”的传统做法,在实际操作中强化“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以“补血”+“造血”多元司法救助模式,不断加大办案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有效解决了涉案被害人及其家庭的燃眉之急,实现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初衷和本意。

该院建立司法救助检察系统内部“一体化”联动机制。在办案中主动摸排救助线索,负责审查逮捕和起诉、法律监督的一线办案部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告知其有权提起救助申请,同时将救助线索移送负责司法救助的检察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部门间对救助信息和救助工作开展等方面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和相互协作。

被害人张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无辜失去生命。嫌疑人驾驶超载20吨的水泥罐车,因一时走神疏忽,躲让前方车辆时造成车辆右翻,侧翻的水泥罐车压在了等红绿灯的受害人白色轿车上,造成其当场死亡,同时造成七辆车连环相撞。张某父母年老体弱,无经济收入,其妻子无稳定工作,还需要照顾年仅4岁的孩子。被害人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突如其来的无妄之灾使原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该院负责司法救助的第五检察部的工作人员在得到办案部门提供的线索后,在二日内就与当事人家庭联系,在审查逮捕阶段为被害人家属申请了8800元的救助金。当被害人妻子拿到雪中送炭的救助金时,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该院不仅以“补血”的方式为涉案贫困当事人及其家庭解决燃眉之急,而且不断克服传统司法救助面窄的缺陷,树立“授人以渔”理念,引导帮助贫困当事人及其家庭自我“造血”“生血”,激发当事人家庭内生动力,改变贫困面貌。

被害人刘某某,在一次交通肇事案件中,因嫌疑人酒后驾驶被撞致重伤,左眼失明,失去了工作。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案致贫,年幼的女儿也面临失学的可能。该院第五检察部除了为其快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送去救助金外,及时与区教育局联系将刘某某的女儿纳入全区特困学生救助范围,为其减免学杂费并发放补助。同时联系街道为被害人另行提供就业指导、特别补助等持续帮扶。被害人妻子在社区物业获得保洁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被害人能做力所能及的手工活补贴家用。家里年迈的老人得到很好的赡养,孩子可以安心在校读书。

另外,该院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深度和宽度,联合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建立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整合资源,通过联席会议明确检察环节救助的人员类型,对检察环节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商讨联合救助方式,并引导民政、社区等社会救助机构及时介入。确保救助金额和救助方式及时落实到位,做好救助工作的无缝对接,解决被害人家中实际困难。2019年以来,共有2件司法救助案件实行协同救助,救助金增加幅度超一倍。

2019年,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起,发放国家救助金36.5万元。“我院建立了司法救助回访机制,确保救助精准有效,让突遭横祸的被害人家庭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该院检察长田峰道出了检察工作者的心声:“让司法救助金用在刀刃上,愿国家司法救助能够雪中送炭,温暖更多救助对象,重燃新生活的希望。让司法救助制度发挥最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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