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日期:2021-04-02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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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就王某仁、王某涉嫌非法拘禁拟不起诉案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盛瑞策检察长主持,听证员山东海乐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瑞屏,山东宇瑞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刘丙全,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现场参与。

盛瑞策检察长作为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出示了在案证据,宣读了被害人的意见,说明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适用法律;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侦查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拟处理决定发表了意见;休会期间,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听证员王瑞屏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赔偿谅解、被害人过错等因素,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彰显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王瑞屏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办案理念。

听证员刘丙全认为,被害人过错在先,但犯罪嫌疑人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索要债务,已触犯刑法,检察机关积极作为,主动组织双方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评价各种犯罪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秉承“应听证尽听证”的理念办理刑事案件,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值班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提供参考,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办案活动更加透明、公正、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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