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市南区检察院如何破解民事检察工作“三大难题”


[日期:2020-05-08 10:08:00]
来源:市南区检察院
作者:崔梦丽

2019年以来,市南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目标要求,以理念变革引领机制创新,以实践探索破解虚假诉讼监督机制化、执行监督精细化、支持起诉标准化等难题,推动了民事检察工作多点开花、整体推进,多项工作经验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树立新理念,着力破解虚假诉讼监督机制化难题

强化内外协作沟通。对外,依托与法院、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建立查处虚假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畅通虚假诉讼发现途径,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制度,实现程序无缝对接,加大办理案件力度。如在办理刘某与陈某房屋买卖虚假诉讼监督一案过程中,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再审撤销原判决,为申请人挽回损失140万余元;对内,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积极从刑事犯罪和控告申诉案件中发掘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共发掘案件线索24件。

发挥整体监督优势。对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市检察院对下指导作用,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成立专案小组、靠前指导、引导调查等方式,充分整合办案力量,开展线索摸排、甄别、方案制定和调查核实工作,下好检察监督“一盘棋”。如办理的王某某等人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青岛市检察院靠前指导,多次研究案情、部署取证方向,最终市南区检察院通过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提请抗诉4件的方式依法进行监督,目前法院已裁定再审6件。

打造新模式,着力破解执行监督精细化难题

监督前吃透案情、准确决断。如办理的刘某某与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经审查发现,被执行人侯某某因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评估拍卖了其名下的房产,拍卖成交后,法院多次张贴腾让公告,侯某某拒不腾房并将自己年过九旬的母亲搬入该房屋内居住阻碍执行,侵犯了买受人王某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问题,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将侯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监督中找准关键、倾力释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解矛盾、促息诉、保稳定”的作用,如在办理某民营企业申请执行监督案中,该案历时三年、历经五次诉讼、双方企业矛盾尖锐,办案中检法合力多次召开座谈会,就案件争议焦点加强沟通,从严调查核实证据,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向法院发出重新评估涉案房产的检察建议,向当事人深度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成功和解,为申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50余万元,实现了严格公正司法、推动问题解决、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监督后跟踪回访,确保监督实效。摒弃“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的做法,依据已制定的《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救助办法》,对困难当事人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办法出台以来,共对18件民事监督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构建新机制,着力破解支持起诉标准化难题

建章立制,达成共识。联合市南区民政局、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会签全市首个《关于建立民行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促进支持起诉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达成共识,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与弱势困难群体诉讼的有效衔接,拓宽弱势困难群体的维权渠道,全力维护弱势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平台建设,多渠道拓案源。与市南区民政局、区妇女联合会、区残疾人联合会等建立线索移送机制,针对弱势困难群体不想、不敢、不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导致的案源不足、“等米下锅”的实际情况,“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发现支持起诉案件线索,促进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发展。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协调支持起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互通报线索发现、案件办理、裁判结果等情况,加强配合协作、提高工作质效。

明确关注重点,传递检察温度。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困难群体权益为导向,严格把关诉讼阶段的关键节点,采取相应支持起诉方式,确保支持起诉工作取得实效。如在办理陈某某、王某与陈某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一案中,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80岁老人陈某某夫妻向女儿陈某索要赡养费,全力维护陈某某夫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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