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检司联动出新招 行政争议化解见实效


[日期:2021-07-30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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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行政复议阶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规定,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与城阳区司法局结合本区实际,出台《推动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办法(试行)》,以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化解合力,全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办法(试行)》共十五条,明确了制度构建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可进行实质性化解的行政争议的案件范围,设计了信息共享、邀请参与、联席会议以及检察监督在内的具体工作制度,初步构建起了系统完备、审慎规范、操作性强的行政争议化解协作制度。

《办法(试行)》建立了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间的日常信息交换、案件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互通交流,共同研讨并化解争议。在办案机制中设计了检察院在行政复议案件中介入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邀请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参与化解纠纷的机制,以及检察院协作释法说理的多元聚力解纷机制。明确加强检察院对行政管理行为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监督,积极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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