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深的坑不是套路,是贷!


[日期:2018-11-26 17:00:17]
来源:
作者:张扬 孙佳

咣咣咣,今天我们迎来了检察院资历最深的小哥哥----侦查监督小哥哥。
“针尖小哥哥”都干点啥?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啊呀,说起来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小哥哥说了他们需要监督的工作真是范围宽广,就不在这里占用大家的宝贵时间了。只是他们经手的案子五花八门,其中很多又让人特别的痛心疾首,所以小哥哥再忙碌也准备给大家开个贴士小专栏,讲讲那些他们遇到的事,哪怕只是给大家提个醒呢。

今天,我们就从贷款的各种套路讲起。

就在前不久(8月13日,是不太久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民间借贷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事物,在法律人的朋友圈又掀起了一波转发的热潮。

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完善。正常的民间借贷活跃了市场气氛,值得鼓励,但是随之出现了一些“披着羊皮的狼”可就没那么可爱了。

有人会说那些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高利贷、套路贷都是过去坏人才做的事,离我远着呢。可是侦监小哥哥却说其实这些已经开始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了。

 

只因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便把他送进了监狱

“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但是缺钱”。还在学校上学的小张经常这么想。未成年的他正处在叛逆期,那个不折腾不青春的劲,在学校里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大家送外号“猴子”。

他就想弄辆摩托车翻出学校这座“五指山”,也不知在哪个角落看到的小广告,便在身份证贷款的引领下去借钱,分分钟摩托到手了,那叫一个高兴呀。未曾想,摩托车还没骑热,钱还没还清,摩托车便让别人偷去骑着看世界了。

连本带利几千块钱的“高利贷”就像大山一样,压得猴子喘不过所来。于是,“猴子”伙同其他几个未成年人拿着仿真手枪蒙面抢劫超市、洗劫彩票店……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借一万,给八千,借条还得写一万。另外两千,算作“利息”由放贷者先扣下了。平时民间贷款是不是经常这样,想想好像也很合理,借钱本来也得给利息,只不过是先把利息拿出来了,一目了然呀。

可仔细一想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借条写了一万,实际只拿到八千,可是利息是照一万块钱来算的,这不就是变相提高了借款利率咩。教数学的体育老师都替你肉疼。

可就是这样,也都算是良心出品了。有的干脆把这两千算作手续费,利息另算。而这些都是虚增借款数额的一种方式,特点就在于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远低于需要偿还的数额。有人可能说市场经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按期还钱就好了,可这真是严重扰乱了借贷市场秩序。
 

放贷公司连环套,谁也逃不出手掌心

李某通过某放贷公司借款1万元,到手8000元,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俩月后还本付息。钱刚到手两天,李某就接到了放贷公司电话:“听说你从我这借钱后又到别的公司借贷了,你这是违约啊,你找个担保人来一趟吧”。

唉,这个公司消息挺灵,我是不是真坏了规矩?李某真就乖乖地找了个担保人王某一起去了放贷公司,公司对他们是一顿软硬兼施,二人最终答应“还钱”。还钱方式是两个人分别和放贷公司再次签订合同,合同上写着两个人每人借款1万元,到期需还本付息。

但他俩哪有钱,真有钱谁借高利贷啊。放贷公司就好人做到底,带着二人到另一个放贷公司去借款,但二人跟新借的钱也不过是“一面之缘”,钱都没过手便被直接拿去堵前面一家公司的“窟窿”。

然后,然后他们又被第二家放贷公司认定为违约,送到了第三家放贷公司借款……其实这个借了别家钱就算违约,也只是“违约方式”中的日常款。借款人到期还款的,违约;想提前还款,违约;出借人不接电话,违约;出借人玩“失踪”,违约。反正你想按期还款,门都没有!
 

借钱只是开始,催债才是重点!

借钱容易,还钱难,欠钱更是要老命。哪个放贷者都不会任由自己的钱打水漂,催债的手段当然就会花样层出。

放贷前他们会认准借款人的“家门”,查清他们亲属的身份。借款人一旦被认定“违约”或者到期不还钱、不足额还钱,三三两两的社会闲杂人员便成了借款人家中的“座上宾”。情节轻的,踢碎几个暖水瓶,隔三差五砸几页玻璃。更有甚者提供免费装修服务,粉饰墙壁、提供“书画”作品,用大红色油漆写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几个大字。油漆在重力作用下沿着墙往下流,时刻提醒着欠债人。
有的还免费操办红白喜事,三更半夜往人院子里扔俩二踢脚,一点也不喜庆;还有的免费送“花环”,只是“花环”的直径有点大,以素色为主,还可能贴着挽联。还有的,直接以暴力威胁,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比如大家熟知的“辱母案”。

有人会问,“对方还敢杀人咋滴,不怕”。他们的确不敢杀人,但他们逼死过人:据媒体报道,2013年3月许女士借款4万元,在层层平账后,仅半年时间所谓欠款就翻到了150万元,2016年5月,四处躲债的许女士因心脏病撒手人寰;媒体还报道过一个学生,他因误中校园贷的套路,不敢回家,放贷者多次前往其家中讨债,其一家人在重压下服农药身亡……

除了上文提到的以送花圈等方式滋扰借款人及其家人。还有的放贷者使用其他非暴力手段,比如提供“贴身保镖服务”,你去哪我去哪;再比如,有的放贷者在借款人住宅周边使用扩音器播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事迹等。对于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讨债方式,相关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以滋扰纠缠方式非法讨债,可构成犯罪。

“针尖”小哥哥说他们在讨论因高利贷引发的案件时,单位的“活法典”说“高利贷”讨债手段属于刑法上的“心理强制”,也就是让人形成不得不还钱的心理压力;隔壁文艺青年说“高利贷是个围城,缺钱的想进去,借了钱的走不出来”;小编作为普通青年想“不作死就不会死”,当然这话主要是说给放贷的人听的。

近日,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通过自身“努力”已经被列为本次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可谓“套路再高,法网难逃”。

所以呢,以上内容纯属事实,如有雷同请报案或投案——如果你不幸是“套路贷”的受害者,请报案。如果你“有幸”成为打击对象之一,看守所大门常年开放供免费参观,并赠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标示犯罪前科的“会员服务”。

 

最后还是要再啰嗦一下:

从事高利放贷的人员套路满满,小编无法穷尽列举,但你有理由相信,他们总有一款套路适合你;
如果必须借款,出具借条或签订借款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实际借款数额(到手金额)、利息(包括已经提前扣除的利息)等情况,人民法院所支持的最高年利率为24%,也就是月息2分,如果超过36%,不论是否已经履行,法院都不会支持;
面对滋扰、恐吓、纠缠或者暴力等非法行为,我们理解你不敢“招惹”的心情,但请相信,检察院是你们坚强的后盾。

面对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追求,我们不敢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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