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沈久顺等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


[日期:2019-07-16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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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单位青岛顺科工贸有限公司,被告人沈久顺、杨增山、张俊友、鞠孟资、马池卫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至2018年,被告单位青岛顺科工贸有限公司,被告人沈久顺、杨增山、张俊友、鞠孟资、马池卫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锌的污染物,超过山东省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之规定,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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