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沙磊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提起公诉


[日期:2021-10-30 11:10:00]
来源:
作者: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一中队原一级警长沙磊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沙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沙磊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三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