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小”案件 “大”情怀——青岛一案例入选全国2021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令人难忘的办案故事


[日期:2022-01-12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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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至上”

案情回放:2019年3月,山东青岛市民夏金海(化名)收到一张《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以夏金海于2019年1月1日上午9点在青岛市某区“某路段”车行道上违章停车为由,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自己明明没有违法停车,为何要缴100元的罚款?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夏金海经历了行政处罚异议、行政复议、行政非诉执行等多个程序,直至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检察机关受理其监督申请后,在书面审查卷宗材料的基础上,多次赴争议涉及的停车地点现场查访,调查核实关键证据,先后发出3份检察建议,不仅监督纠正了行政机关的错误行政处罚和审判机关的错误执行裁定,并且强化源头治理,监督纠正了争议路段的道路名牌设置错误问题。

案例点评:100元的违章停车罚款单数额虽小,但关乎的是群众切身利益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公正执法的期待。我看到,检察机关受理监督申请后,并没有关在屋里办案子、盯着卷宗找问题,而是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不辞辛苦地深入事发现场调查走访,最终不仅找到了监督纠正错误裁定、撤销错误罚单的关键证据,而且发现并督促治理了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小案不小办、件件暖民心”。检察官用实际行动解释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也生动诠释了“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

点评人:青岛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 许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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