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20年前的交通肇事案背后的故事


[日期:2019-10-25 14:04:00]
来源:胶州市检察院
作者:黄英

人们常说:“一念放下,万般自在。”

对王金成来说,他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深意,是他走进派出所大门投案自首的那一刻——一股从未有过的轻松之感,迅速袭遍全身:20年了,东躲西藏了20年了,过了20年生不如死的逃亡日子,压在心头的千钧重担,在这一刻终于放下了……

20年前,王金成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农家小伙子,血气方刚,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每当看到饱经风霜的父母没日没夜地在地里忙活着,到了也挣不了几个钱,他心里就憋得慌,总想着怎么样才能挣点钱,帮衬帮衬家里。

偶然间,他得知村里有几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青年,都靠开大车拉货挣上了钱。王金成心动了,也想去学车,可一打听他才发现,自己年龄不够,办不了驾照。怎么办?王金成略一思索,计上心来,不是有个叔辈哥哥和自己长得很像么……

于是,王金成偷偷拿了哥哥的身份证,冒名顶替去参加了驾考。顺利拿到驾照后,王金成买了辆二手货车,还没来得及过户,就忙着拉货赚钱,贴补家用。每当他把挣来的钱递到爹妈的手里时,看着二老满是皱纹的脸庞笑开了花,王金成就觉得特别骄傲,特别开心——瞧!王家穷小子也能养家了!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1997年5月份的一天,王金成照常开车上路去拉货。行至204国道的时候,已是晚上7点钟。天色渐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杂的国道尤其不好走,王金成自恃反应快,技术好,左闪右躲,正开得起劲。突然,“砰”地一声闷响,货车前头好像撞上了什么东西!

“坏了!出事了!”王金成脑袋一懵,本能地跳下车查看——灯光所及处,一辆双轮摩托车扭曲地横卧在车头,零件四散开来,在摩托车的旁边,出现了王金成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是血!几股暗红色的血,从两副或趴或躺的躯体上不断地涌出……王金成哪见过这场面,站在那里,哆嗦成一团,直至交警出现在他的面前——

“车是你开的?”

“是,是……”

“驾驶证呢?”

“没,没带……”

无证驾驶,与对行的程景祥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程景祥及其车载的另一人吴鹏当场死亡。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认定,犯罪嫌疑人王金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在交警大队里做完笔录,签字画押的时候,王金成用颤抖的手,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一个名字——他叔辈哥哥的名字!

事后,王金成解释说,之所以冒用哥哥的名字,是想到驾照上的姓名和照片都是哥哥的,怕露馅儿,怕警察查到他不够年龄开车的事儿,就“豁出去”了。更糟的是,王金成的大货车没有保险,眼见哭得死去活来的被害人家属,王金成申请回家筹钱赔款,家里再怎么穷,好歹也得凑齐人家丧葬费呀……

可是,当他推开家里那扇早已千疮百孔的大门后,筹钱的话,王金成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为了给自己凑钱买车,家里早已不剩分毫,爹妈还欠了一屁股的债……咱拿什么赔给人家啊!

不声不响,王金成转身走了……从此,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而王金成留在交警大队的那份签有他人姓名的笔录,导致办案人员长期无法查找到真正的肇事者,直到案发的8年后,才把他这个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挖了出来,随即进行网上通缉。

拿不出赔偿款,王金成跑了,留下了无依无靠的老父老母;而被害人程景祥和吴鹏各自幸福的家,也因为这起车祸,给撞散了:和王金成差不多,程景祥和吴鹏过得也很拮据,他俩也都是家里的顶梁柱。

事发前,程景祥的孩子才3岁,吴鹏的女儿出生刚满38天。车祸发生后,程景祥及吴鹏的妻子先后改嫁,吴鹏的妻子还留下了年幼的女儿。

吴鹏的父亲借钱给儿子办了丧事,与年迈的老伴儿一起抚养孙女及智障的小儿子,日子过得十分艰难。为了补贴家用,农闲的时候,吴父不得不到蓝村火车站蹬三轮车,赚两个辛苦钱。虽然很累很辛苦,吴鹏的父亲一有空就去公安机关询问情况,老人啥也不图,就盼着能早点儿抓获犯罪嫌疑人。

这些年来,吴鹏的父母年事见高,体弱多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多亏孙女长大懂事,能够自食其力。吴鹏父母和小儿子就靠着出租自留地和一年一千多块钱的低保金,艰难度日。

了解到吴家的情况后,2007年和2008年,胶州市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先后两次到吴家进行慰问,为其捐款四千余元,至此,吴鹏的父亲才把办丧事所欠的债务还清了。

同时,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复查,终于查清了肇事司机真实的身份,多次到犯罪嫌疑人王金成家里进行抓捕,遗憾的是,始终未能将其抓获。

那么,王金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

就在办案人员一面网上通缉,一面继续对其家人进行思想工作的时候,2016年,王金成现身了——厌倦了多年躲躲藏藏生活的他,在家人的规劝下,终于决定回家投案自首。

此时的案件承办人、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感慨万千。她告诉我们:“当我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接受讯问时,进来的居然是一个饱经风霜的中年男子,看上去得有50多岁,我一度以为这个人是冒名顶替的。通过仔细核查案件细节我才肯定,面前这个面容苍老的男子,真的是37岁的王金成。”

据王金成本人供述,案发后,为逃避法律责任,王金成在外地躲藏了近20年,其间曾在济南、西安、兰州、伊犁等地打工。

由于怕自己的身份暴露,他不停地更换住处,也不敢和任何人接触,整天过得提心吊胆,长久的心理重压,多年的居无定所,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衰老了很多。

虽然王金成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忏悔,但检察官还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其一就是对受害人家庭的赔偿问题。

因此,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王金成的同时,检察官还特地询问了一些案子以外的事情,特别是他能不能顺利赔偿被害人家属。但多年的逃亡经历,没有让王金成解决任何的问题。

据王金成讲,虽然在外打工多年,但因为他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一技之长,居无定所,只能做一些临时性的工作,工资非常低,仅仅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所以,在赔偿受害人家庭方面,他最多只能拿出八万块钱的赔偿款,对于按照规定两家共七十万元的数额来说,相当于杯水车薪。

看着眼前这副苍老悔恨的面容,再想想受害人家庭窘困的局面,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十分沉重:“说真的,我从事检察官工作已经十多年了,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当事人,看到了人生百态,更体会了人间的冷暖。虽然大部分都算不上大案要案,但是每一起案件都会牵扯到不同的家庭,每当看到当事人或悲伤、或气愤、或无奈、或无助的表现,我经常想,如果我是他们,会希望遇到一个什么样的检察官?我能给予他们什么样的公正?这个想法常常提醒我,要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善待每一位当事人,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最大限度地维护每个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把案件办成铁案,还有一个关键问题需要明确,那就是:对肇事司机的认定。

检察官告诉我们,因为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且当时出现在案卷材料里的不是王金成的名字,而是他哥哥的名字,被害人家属怀疑王金成是冒名顶替的,必须查到肇事车辆的车主,并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但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20年前,按照当年的老刑法,车主在未过户的情况下的确需要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为此,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和办案交警专门就此事向车管所进行了查询。

可是,当时的大货车信息必须在青岛车管所登记,那时候只有纸面登记,因为肇事车一直被扣押在交警大队,多年没有审验,现在的电脑里没有该车的任何情况,无法查阅车主信息。此外,由于是陈年旧案,卷宗里90%以上的材料都是手写的,再加上当时取的证据材料有的已经缺失,有的不全面,甚至接手案件的交警也几易其人,很多情况只能通过当事人的证言相互印证。

为了还原20年前最真实的情况,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当即联系了办案的交警,查找到王金成在案发当天做的第一份笔录,让王金成到公安机关做了指纹采集,与笔录上的指纹印比对,证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就是他本人。至此,本案所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没再提出任何异议。

几经周折,20年前的陈年旧案终于顺利审结。但在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看来,案件的完结,并不代表使命的结束。

他们,迅速从一名执法者,变成受害人家庭救助款的申请者。

因为之前在案件调解的过程中,王金成东拼西凑,只拿出16万元的赔偿款。作为犯罪行为最直接、最大的受害者,两名被害人的家属不仅精神、身心受到创伤,而且20年没有得到犯罪嫌疑人的赔偿,艰难度日。尤其是被害人吴鹏的父母年老体弱,收入微薄,还要继续抚养智力有障碍的小儿子,生活困难,举步维艰。案子判决后,吴鹏的父母只拿到4万元的赔偿款。考虑到吴鹏家人的经济状况,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刑事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向老人发放3000元的救助金。

救助金发给老人后,虽然钱不多,但是老人很是感激,连连夸赞检察官热心、心眼好,人间自有真情在。

至此,为这起20年前的交通肇事案辛勤奋斗了无数个日夜的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心中的一块巨石,才算是放下了。

回想为这起旧案所做的一切,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坦言,这其中有辛苦,也受了一些委屈,但留给他们更多的是感触: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要以公正之心、以为民之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涉案当事人。正如培根所说:“以严厉的眼光对事,以悲悯的眼光对人。”每一个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而言,都可能是决定他们命运的一个转折点,都可能是一个家庭幸福或苦难的开启。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关注案件背后的人生,应当成为每一个法律人的职业素养,也是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坚守的信念。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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