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一
6月9日早晨7点50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某小学大门前道路上,没有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停运,上学的孩子、送孩子的家长还有其他行人,见缝插针在路上穿行,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已经堵成一片。
镜头二
6月24日下午5点10分,还是那个小学,门口亮眼的黄色网格线,孩子和家长行走在崭新的斑马线上,各种车辆与行人红绿灯的规范指引下有序通行……
相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为什么会有这么明显的变化?这主要得益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检察院的两份诉前检察建议。
原来,6月9日清早该小学门前的一幕正好被经过的黄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翠华发现。敏感她当即下车顺着这条路查看起来,她发现这段没有交通标线、安全标识的路上不仅这一个小学,还有其他学校和多个居民小区和大型超市。
出于职业敏感,杨翠华感觉这件事检察机关不能坐视不管。安全大于天,尤其是复学复课的关键时期,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更是重中之重,虽然学期马上就要结束了,但是上一天学,就要保证孩子一天的安全。当天一上班,她就组织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定该路段上人车混行、人车争道、拥挤堵塞,给学校师生、家长等行人及车辆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相关部门未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当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予以监督。
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该院公益诉讼团队就来到现场进行查看,又前往城市管理部门调阅档案,并询问相关证人,经多方调查核实后查明,该路段正处于整治提升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2月5日,由于疫情等原因,直至6月份仍未竣工。施工中,虽然采取了未中断交通的作业方式,但延长的工期,仍使道路施工与群众使用需求的矛盾增大,导致该道路在未经竣工验收且尚未设置相关交通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为尽早消除问题隐患,该院决定尽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检察建议向谁发送呢?该办案团队查阅了大量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最终确定了两个部门为被建议单位,并于6月12日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被建议单位于检察建议发出后15天内依法履行职责,消除隐患。
同时,为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性,建议发出后的第5天,该院又组织召开了“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邀请两家被建议单位和所涉道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对整改落实方案、具体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各单位均表示会立即采取行动,对已铺完路面,尤其学校周边,加紧完备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未完工部分加快施工进度,并引以为戒,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6月24日,两家被建议单位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为查看整改效果,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再次来到案发路段,并走访了相关学校,这就看到了本文开头的第二个场景,“检察院的工作及时,相关部门重视整改也很到位,感谢你们共同护卫孩子们的出行安全!”走访中该校领导连声感谢 。
今年以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紧紧盯住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初查公益诉讼线索110余件,立查公益诉讼案件34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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