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采河沙破坏生态 公益诉讼修复环境


[日期:2020-08-18 16:24:00]
来源:莱西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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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后一车砂土倒下,在汛期来临之前,莱西市日庄镇小沽河河道段被非法采砂破坏的生态环境彻底修复完毕。

2019年9月,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王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中发现,王某雇佣人员在位于小沽河左岸莱西市日庄镇院里桥桥南约200米处河道左侧盗挖河砂,对该段2000余平方米的河道原有主槽造成了巨大破坏,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这个大坑的存在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还给河道造成巨大的防汛隐患,给附近的群众带来生命财产安全威胁,必须对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原有河道地貌。”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实地查看现场的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管绍丽坚定地说。

2019年12月,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3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王某对其非法采砂造成破坏的2000余平方米区域河道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应当承担修复治理费用及相关的检验鉴定费用。

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审判工作进行了顺延。审判可以顺延,但生态环境的修复拖不得。青岛、莱西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聚焦小沽河河道被破坏可能对汛期防洪造成影响的实际情况,多次来到现场勘察,研究修复措施,确保在汛期到来前能够把破坏河道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在现场勘察的同进,两级院办案人员多次与案件当事人王某进行沟通,了解到王某愿意积极修整河道恢复原状,但取土填埋存在困难,为此,莱西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莱西市水利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多次实地研究修复方案,最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第三方机构出具了修复方案,最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以附近河道内堆放的沙土堆作为填埋用土,既平整疏通了河道,又能提高填埋涉案砂坑的效率。

2020年7月,王某在莱西市水利局的全程监督下,按要求完成了对所破坏河道的修复工作,经莱西市水利局与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合格,认为涉案所挖砂坑已经填平,河道得到了有效修复,有效防止了汛期到来后河道堤坝可能受到的破坏,消除了安全隐患,国家利益、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地维护,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修复前后的河道对比)

“盗采矿砂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往往还伴随着对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我们加大对此类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的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提起一起修复一起,以检察力量切实守护好这一方青山绿水。”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中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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