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检察建议让检察监督刚性有为


[日期:2020-08-28 14:43:00]
来源:山东法制报头版头条(2020年8月24日)
作者:于红燕 刘金丽

为进一步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效用,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大对检察建议跟踪监督,真正让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有力度,刚性有为,不断为美丽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护航出行安全

今年6月,黄岛区某小学大门前道路上,没有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停运,上学的孩子、送孩子的家长还有其他行人,见缝插针在路上穿行,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已经堵成一片,给学校师生、家长等行人及车辆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黄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翠华一次简单出行中发现了该问题,出于职业责任感,她就该线索会同该院的公益诉讼团队进行了研究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相关部门未能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当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依法予以监督。

为尽早消除问题隐患,保障学生安全出行,该院决定尽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最终确定了两个部门为被建议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被建议单位于检察建议发出后15天内依法履行职责,消除隐患。

同时,为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检察监督的有效性,建议发出后的第5天,该院又组织召开了“检察建议落实推进会”,邀请两家被建议单位和所涉道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对整改落实方案、具体措施等进行详细说明。各单位均表示会立即采取行动,对已铺完路面,尤其学校周边,加紧完备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对未完工部分加快施工进度,并引以为戒,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守护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是诉前检察建议的重要方面。2020年 4月份,黄岛区某建设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等废弃物,交由未获得处理许可的个人赵某进行处置,赵某经邵某同意,将废弃物运输至邵某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某废弃物处理场进行倾倒,导致该处黑松、杨树等树木被毁坏,房屋被冲毁,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黄岛区人民检察院确认线索后,迅速成立办案组,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通过无人机航拍、 测绘,询问当事人、 调取行政材料等方式,确认被侵占土地性质,查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及生态环境受侵害的事实。在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基础上,再次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机关责任清单,精准认定4家相关单位为监管责任主体。

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该院举行了检察建议集中宣告送达仪式。之后,该院又与被建议单位多次开展座谈交流,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据悉,该院还建立了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行政机关进行证据、 材料、信息等资源交流与共享,助力行政机关形成执法合力,推动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助力食品安全

2018年5月以来,王某某违反《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租用黄岛区某村民房屋作为豆腐工坊制作豆制品,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生产的豆腐对外销售,且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利用渗坑等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破坏环境。

为依法取缔豆腐“黑作坊”,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在全面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市场和环境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两被建议单位根据检察建议要求针对涉案豆腐“黑作坊”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为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该院还对联合执法行动进行了全程监督,并在现场召开诉前会议,建议两行政机关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继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督“黑作坊”合力,共同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为保障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和建设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今年以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紧盯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初查公益诉讼线索110余件,立查公益诉讼案件34件,有效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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