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青岛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过去的一年,在市检察院党组正确领导下,全市两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工作取得新成效,最高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市委陆治原书记、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等领导同志批示肯定9次,人民网、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140余次,两项工作成果获评全市十大法治新闻;部分全国和省人大表、政协委员两次视察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专门听取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
全年共排查案件线索937件,立案办理诉前案件682件,提起诉讼38件,已判决支持23件。督促责任主体处置固体废弃物18109.4吨,修复被污染或者破坏生态的土地、山地、林地和水(海)域等587.23余亩;督促追收国有财产及修复治理费用1401.67万元。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起案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事例入选最高检2021年公益诉讼检察大事记和全省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故事分享会。办案质效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始终注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办案质效有新提升。
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安全生产”等四个专项活动,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
一是积极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黑臭水体整治、水源地保护、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处置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案161件,起诉9件,全力守护蓝天、碧海、净土;积极助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办案25件,起诉10件,追索赔偿金200余万元,彰显了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检察力量。办理的某酒店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责令被告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和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00余万元,系《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以发送禁食野生动物传单方式代偿部分惩罚性赔偿金案件,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遏制不法行为和预防警示教育双重作用,获评全国检察系统典型案例、法院系统优秀案例。
二是聚焦食品药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围绕散装食品、饮用水、外卖、自动售货机等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7份,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起诉12件;办理的赵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责令被告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400余万元,对违法行为人和潜在违法者产生震慑与警示作用,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三是切实强化国有财产保护,积极拓展监督新领域。督促职能部门收缴未缴环保税、公房租赁费等700余万元。聚焦群众关切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中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8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始终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创新引领有新成效
一是持续完善内部办案制度。建立公益诉讼巡查制度,创新线索发现处理机制,着力提升线索发现的主动性和规范化,共发现线索180件。制定听证程序细则,全面推行公益诉讼检察听证,50余起案件召开听证会,其中网络直播5件,办理的全省首例网络直播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落实胶东五市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着力破解跨区域公益保护难题,与潍坊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针对横跨两市的墨水河污染问题,合力督促整治;与威海检察机关共同办理以增殖放流形式履行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非法捕捞案件,联合放流鱼苗350余万尾,引发高度关注,微博浏览量超百万人次。
二是不断健全外部协作机制。与市中级法院就《民法典》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和建立劳务代偿机制会签文件,着力形成司法监督合力,最高检转发推广,陈勇检察长批示肯定,获全市创新成果一等奖。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创新机制,获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已在全国16省(市)试点推广;与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发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五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着力实现多赢共治。与青岛大学共建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着力构建理论支撑平台,举办案例研讨4次,共同起草《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由山东人大代表团作为议案提交全国人大。
三是全面强化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开展“四大检察”合一办案模式试点工作,实行案件线索发现、处理结果双向移送、“检察官+法警+技术人员”一体调查取证、部门联合听证机制,强化内部办案部门横向协作一体化;开启“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 建设,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强化检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化;初步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助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
三、始终注重专业化建设,业务素能有新进步
以市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培训+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试点单位为契机,在加强“包院指导”的同时,采取“跟案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强化素能提升;1人获全国公益诉讼检察 “勘验取证”业务能手称号;5人入选全国全省公益诉讼人才库,1人获评全省优秀检察官,8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山东省检察官协会征文活动中获奖。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青岛市公益诉讼检察战线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诚挚的谢意。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质量建设年”“创新提升年”“作风能力提升年”为重要抓手,能动履职,拓展深化,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大局更加精准。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市委新要求、新部署、新任务,主动思考,提前谋划,聚焦经略海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点任务,以“城市更新与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等重要部署为切入点,以守护海洋、护航安全生产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助力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和现代治理样板城市。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更加务实。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开展护航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专项行动,切实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深化公开听证,落实“应听尽听”原则,畅通群众参加听证渠道,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在公益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坚持稳中求进,质效提升更加显著。全面落实“质量建设年”“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要求,全链条、全方位提升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调查取证效果、文书制作水平、出庭应诉能力,促进公益诉讼检察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坚持创新引领,协同共治更加有力。持续深入落实最高检生态环境领域九部委、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十部委协作意见,持续深化与自然资源、海洋发展等主管部门配合协作,持续健全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强化溯源治理,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全面推行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案件办理、调研论证、推动立法等方面积极作用;增强与新闻媒体监督合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空间治理、知识产权、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探索力度。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队伍素质更加过硬。以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推行“培训+办案+研究”立体化精准培训模式,学好用好“十大业务”系列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教材,着力实现以案代训、以训促研、以研提质。严格执行“公益诉讼检察七条禁令”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打造素质过硬公益诉讼检察铁军。
各位媒体朋友,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在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围绕“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的城市愿景,以“求极致”精神依法自觉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我管”促“都管”,共同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为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美好家园,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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