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4月20日,作为迎接第53个世界地球日的重要活动,青岛市检察院与市园林和林业局举行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座谈会,青岛市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张钦利,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青岛市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一直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把扩大“朋友圈”,强化协同共治作为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高度关注生态环境建设问题。前期,全市检察机关与园林和林业部门在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打造出了大河东湿地保护案、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案等多个获评最高检察院典型案例的案件,创设出了全市禁猎区划定等引领性制度机制。
根据青岛市十四五规划,至2025年青岛林业方面森林覆盖率要达到15%、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5‰;园林方面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6%和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5㎡、林荫路推广率实现85%、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此外,园林林业领域的共性指标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率要实现100%。
如何更好地实现十四五规则目标,建设绿色宜居青岛,青岛市检察院与市园林和林业局就深化双方协作,建立青岛市“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座谈会上,市检察院副局级检察员张钦利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修复、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生态科技六个方面入手,与园林和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强林检联动监督,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的建设和落实。能动履职,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并依托“林长+检察长”制度的建设,探索出更多的法治路径和制度成果,打造林检联动青岛样本。
“今后,检察机关将通过案件线索互移送、联合调查、人员互派、信息交换、案件研讨、交办案件等方式,帮助林长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李文庆主任表示。
据悉,除建立常规协作机制外,青岛市检察机关还将按照最高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聘请部分林业园林机关骨干任命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案件办理工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在园林和林业保护领域水平。
下一步,双方将就服务我市“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这一目标,进一步压实依法管林护林责任,形成依法管绿护绿合力,共同推进青岛山水林田海岛海湾系统治理,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的城乡一体化生态空间格局。保护好青岛“生态绿”,建设“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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