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通报


[日期:2023-06-05 1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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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守“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力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公益保护新格局。三年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7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1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7 件,10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一、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美丽青岛建设总体布局

一是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废气排放、扬尘污染、黑臭水体整治及土壤污染问题进行监督,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活动,办理大气、河湖、土壤等污染案件223件,督促清理河道20.5公里,消除空气污染源35处,处置被污染土壤1万余吨。胶州市检察院创新引入第三方机构全程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模式,大气质量改善率排名位居青岛首位,获市领导点赞。

二是助力经略海洋战略实施。办理涉海洋生态案件40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处涉海违法行为、修复海洋环境等共计19处,索赔惩罚性赔偿近1300余万元。与海洋保护监管部门会签协作文件两个,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良性互动工作格局。针对某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污水问题,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机关跟进行政公益诉讼,协同督促企业缴纳罚款3600余万元,当地政府投资3.1亿元进行治理,为胶州湾保护贡献了检察力量。

三是助力城市更新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市委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等重要部署,聚焦人居环境整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开展监督,办理案件187件。针对低效片区开发建设、旧城旧村改造建设等领域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等60万余吨,治理黑臭水体163处,营造了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二、高质效办案,努力提供优质生态检察产品

一是强化融合履职。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探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模式。李沧区院创新“全程式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公益诉讼主动调查”办案模式,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初审关口提前至刑事诉讼环节,有效解决调查取证难题。

二是强化公众参与。依托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群众线索举报平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集社会各界举报线索100余条,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50余件,汇聚各方公益保护合力。

三是强化“外脑”借助。与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青岛地质工程勘察院、青岛大学等签订合作备忘录,构建检察实务交流和技术支撑协作平台,解决生态检察评估鉴定、勘验取证、理论支撑等问题短板。办理的大河东湿地保护公益诉讼案,湿地专家为湿地属性确认等焦点问题提供支持,被评为最高检技术辅助办案典型案例。

三、协同共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一是做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落实《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与生态环境部门会签《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支持磋商和起诉等机制,形成1+1>2的效果。依托机制办理支持起诉、磋商、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58件,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4300万元。

二是做实检察建议与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衔接转化工作。以最高检在全国16省市试点推广为契机,与市人大和市政协会签公益诉讼协同监督意见,指导各区(市)人大、政协、检察机关规范开展衔接转化工作,共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8件,进一步形成公益保护合力,有效提升监督效果,试点经验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三是做精检法公益保护协作。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劳务代偿、惩罚性赔偿和联动修复等意见,获最高检转发推广,依托机制办理劳务代偿和联动修复案件15件。其中,依托联动修复机制督促当事人诉前预缴生态修复保证金1000万元,保证判决生效后生态修复工作顺利进行;依托劳务代偿和惩罚性赔偿机制办理的非法买卖珍贵野生动物案获评2021年度中国十大环境司法典型案例、最高检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和最高法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下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彰显生态环境检察担当。突出青岛地域特色,强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着力在办理引领性案件、打造办案团队、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数字赋能生态检察等方面下功夫,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努力实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保护公共利益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我们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保护线索。目前,青岛市检察院有两个公益保护线索平台,分别是官方微信“公益监督”平台和“益心为公”云平台。其中“益心为公”云平台为邀请注册制,有志于公益保护的社会各界人士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加入。“公益监督”平台则面向全体群众,广泛征集各类公益保护线索,大家可通过关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公益监督”栏目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我们的蓝天碧海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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