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日期:2018-09-18 16: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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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能否请发言人为我们概括一下,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主要有哪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的“检察担当”体现在不仅要发现问题,还要解决问题、预防问题。
发现问题主要指我们对黑恶及“保护伞”犯罪线索摸排工作。根据省检察院部署的“回头看”活动,全市两级院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信访案件、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犯罪线索,通过倒查主动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主要指我们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对中央和省委确定的11类黑恶犯罪势力,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同时又严格坚守法治底线。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起重要作用的涉案人员及其“保护伞”严厉打击;对一般参与者、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处理。
预防问题是指我们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及时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加强基层建设。目前全市两级院已制发涉黑涉恶相关的检察建议22份,建议的对象单位包括基层党委、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融办、国土办等,通过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问:中央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历时三年,那么咱们检察机关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中央提出了“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检察机关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另一方面也要有条不紊地同步推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打击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现在专项斗争已开展大半年,期间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大部分仍在侦查或捕后侦查环节,审查起诉及出庭公诉等检察机关的重头戏环节才刚刚开始,全市两级院将充分发挥扫黑除恶检察官办案组的专业优势,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使每一起案件都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与此同时,我们也将紧紧结合标准化+建设,在现有的内外工作机制建设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完善长效机制的建设。
问:请问普通市民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了解我们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呢?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是一场人民的战争,我们诚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给我们的工作提宝贵建议。市民通过浏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关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并留言、来访12309检察服务大厅、阅看传统纸媒的相关报道等方式均可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种文件政策精神及典型案例,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