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予夺事,能不慎乎哉?刑事检察,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每一位刑检办案人必须时刻谨怀敬畏之心,审慎行使手中权力,要与时俱进跟进形势变化,及时更新并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提升司法履职能力;要坚决摒弃机械执法、惯性执法,精准阐释与适用法律,努力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都履职到位,真正传递出法律的公平正义,以自身的高质高效履职为检察公信力的提升不断积分、积赞!
----致所有参赛选手的一封信
6月10日,青岛市检察院举行了第七届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颁奖仪式。29名员额检察官和52名检察官助理,经过笔试、优秀案件评查、答辩,顺利完成了一次体力与智力的大比拼。在表彰仪式前,青岛市检察院还组织优秀选手进行了一次选拔,组成青岛代表队为参加全省公诉人大赛做准备。
此次比赛是青岛市检察机关为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捕诉一体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加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刑事检察队伍素质能力的一次大检阅。
法庭上,他们代表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为群众筑起牢不可破的司法屏障;赛场上,他们十八般武艺见招拆招,向社会传递坚不可摧的司法信念。
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到底都需要具备怎样的特质,又是如何千锤百炼而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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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在他们的认识当中,出现被害人死亡的情形是可能还是必然?”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后自首赔偿谅解,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建议判缓刑,这样的量刑建议是否精准?”
“对于公诉人而言,业务基本功扎实可靠是一切的前提。”青岛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卢海波从检近20余年,是名副其实的刑检业务专家。为了全面测试参赛者的法学理论功底、法律思维能力和依法裁量能力等,考务组紧扣检察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两类参赛人员的特点,拟出了两份因地制宜的试题。
在时间有限的现场竞技中,每位选手都必须快速研判分析,再用专业化的表达呈现给评委,这样更能检验出基本功。作为公诉人,最基本的是要正确判断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案件定性,又因为捕诉一体改革整合了批捕起诉职能,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开,员额检察官的答辩中,审查逮捕实务、精准量刑建议是考察重点。而考虑到检察官助理的办案经验相对较少,试题设置则主要以罪名辨析、程序适用等为切入点。
经过比赛,卢海波认为很好的实现了预期目标,但选手们也暴露出些问题,个别同志的民事法律基础较为薄弱,还有些对逮捕、起诉程序不是很熟悉等,还需要更全面的学习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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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速和表达的条理性都不错,就是办案经验相对不足,还需要更多历练积累。”
“这个属于思辨型选手,考虑问题十分全面,但在表达上稍微有所欠缺。”
“公诉人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国家检察机关的形象。只会闷头办案是绝对不行的,出庭抗辩包含着对抗的过程,要在法庭上从容应对辩护人,抓住要害、说到关键,论辩技术层面的能力也很重要。”作为一位部门负责人,青岛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洪志勇在做评委的过程中也更注重对选手的全面考察。
2017年,在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上,来自市北区院的检察官杨晓颖凭借出色表现,跻身全国十佳,荣膺“全国公诉标兵”称号,成为青岛检察机关入围这一全国检察机关顶级赛事十强的第一人。在比赛中,她攻防转换自如,展现出了过人的临场应变能力和成熟的辩论技巧。日常的司法实践虽然不像舞台上那样更需具备表现力,但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官的出庭水平面临着更高要求和更大考验。
“但这不代表公诉人就要用咄咄逼人的言辞来攻击被告,甚至形成高度对立,而是说要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用理性的方式去剖析事实、解读法律,对于那些不遵守规则、气焰嚣张的人,也要懂得如何运用技巧适当压制对方。”纵观答辩情况,洪志勇发现了一些较具潜力的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不是一成不变的,对我们的要求也只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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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提出了明确的量刑建议,法院如果不想采纳而直接进行判决,你认为这种做法符合有关规定吗?”
“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排除非法证据而不排除瑕疵证据?”
“题目设置的难度都不大,主要是希望大家去关注理念性的东西。”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芳介绍,面对各种改革对刑事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检察人员最迫切需要的是转变司法理念。
“只满足于背概念和法条是不对的,当问你‘为什么’的时候,一定要回到这个规定的背后和根源去。”王芳说,在目前的日常办案中,一些检察官排除证据的意识仍然不够强,归根结底是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原意和初衷理解不透彻,“追求真相很重要,但是追求真相的手段的合法性更重要。一些选手还是局限于从规定的角度,才会在关于非法证据和瑕疵证据的这两个问题上陷入循环论证。”
对新制度的理解也是同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宽严相济等多种先进司法理念的结合,试题中提及的“余金平案”,就是引起社会各界对于该制度关注和热议的案件。在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中,办案人要面临当事人、律师和法院的多方面审视,但在实践中,一些办案人理解不到位,量刑建议不准,发挥检察主导作用远远不够,这些问题在参赛者的答辩中也多多少少有所体现。
“在转变司法理念上,我们已经有了明显进步,但还需要进一步扭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委员会委员孙友昌说。作为协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他对此次竞赛中暴露出的问题更为敏锐,“虽然这仅仅是一次答辩,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大家意识和能力方面的短板,对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把握不够,重入罪、重追诉倾向仍然存在,很少有人敢提出不构犯罪、不捕的意见。这些问题我们还会在接下来的培训和抓队伍的过程中继续强调和纠正。”
第七届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获奖名单
十佳公诉人
青岛市检察院 胡 静
青岛市检察院 栾 婧
市南区检察院 陈文娟
市北区检察院 吉媛媛
市北区检察院 张秀燕
城阳区检察院 卢红叶
即墨区检察院 朱晓燕
胶州市检察院 刘 雪
胶州市检察院 徐 玮
平度市检察院 代丽娜
优秀公诉人
青岛市检察院 张紫薇
青岛市检察院 齐 美
李沧区检察院 麻晓青
李沧区检察院 张金玲
崂山区检察院 赵岩峰
城阳区检察院 毕素荣
即墨区检察院 陈少华
即墨区检察院 刘 杨
即墨区检察院 李 霞
平度市检察院 白媛媛
优秀组织奖
市北区检察院
黄岛区检察院
胶州市检察院
通报表彰的检察官助理名单
市北区检察院 李 琛
市北区检察院 王 旭
市北区检察院 吕晨辉
黄岛区检察院 侯俊冰
黄岛区检察院 孙 婕
黄岛区检察院 李 哲
黄岛区检察院 康丽芳
黄岛区检察院 孙 珑
莱西市检察院 孙 雷
莱西市检察院 刘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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