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检察院创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机制


[日期:2020-08-08 16:51:00]
来源:山东法制报二版(2020年8月6日)
作者:韩秋艳 张欣书

近年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以监管理念更新推动监管模式升级,探索创建了以业务指导监督、办案质量监督、办案流程监督、协同外部监督为核心的“ 四位一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机制,推动全院检察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业务指导监管标准化扎牢案件质量“铁篱笆”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结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每月形成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为业务工作推进提供参考,2019年该院业务考核居全市前列。率先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形成妨害公务犯罪、涉知识产权犯罪等分析研判报告6篇,其中2 篇被《人民检察》(山东版)刊发。

建立案—件比指标季度分析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每名检察官办案“ 案— 件比” 进行统计、分析、研判、通报,同步形成全院《案—件比指标分析报告》,加强整体分析研判,着力提升办案质效。目前案—件比呈季度下降趋势。

创建《 案件质量监管专报》 ,促使监督、 整改常态化、 制度化。以该院《 案件质量监管专报》为载体,及时将业务分析报告、案件评查发现问题等及时向全院通报,真正使监管制度发挥“风向标”和“指南针”作用。2019年8月建立专报以来,编发20余期,取得良好成效。

办案质量监管标准化构建案件质量“防火墙”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成立由检察长、副检察长任组长的5个评查组,由各评查组轮流开展评查,并由评查组长在全院干警大会或检委会层面剖析点评,实现立查立改、能力提升双实效。

建立“ 三书” 比对机制。组织对“三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进行比对,对案件质量同步倒查,同时排查出重点案件、可能有问题案件办案人全部上检委会作剖析,起到“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建立优秀案例评选和庭审评议全覆盖机制。开展季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由检委会组织评选,纳入考核奖励,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检察官听庭评议全覆盖,全面提升检察官办案水平。2019年获评优秀案件10件,为各基层院最多。

办案流程监管标准化念好案件质量“紧箍咒”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进口审核关。探索建立刑事案件“ 受案标准明白纸”,对未羁押的嫌疑人无法保证诉讼等案件不予受理,监督公安机关加强移送案件质量,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构建规范合理有序的分案轮案机制。针对内设机构改革、捕诉一体等工作推进,及时完善《刑检案件轮案规则》,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目前基本实现轮案规范、顺畅、合理。

推进流程监控深入开展。坚持系统监控和人工审查并重,安排专人每日通过系统监督平台对在办案件进行实时、 动态跟踪、 预警和监控,同时对重大案件实行重点监控,切实做到“ 当日提醒、 当日必须整改完毕”,流程监控问题数环比下降85% 。

协同外部监管标准化撑起案件质量“防护伞”

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改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将季度对外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常态化,由公开办案数量逐渐向公开办案质量延伸。规范和加大案件公开力度,公开率100% ,做到应公开的一律公开。

深入开展好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庭审评议等活动7次,切实把外部监督转化为内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发挥好专家咨询委员等“ 外脑”作用。聘请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 42名,积极参与专项业务督查等工作20余次,携力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良性互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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