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莱西:助力残疾人 检察在行动


[日期:2022-06-24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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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青岛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司法救助等领域能动司法,为岛城残疾困难群众送上检察人的关爱。

胶州市检察院

2021年下半年,青岛市《问政青岛》节目曝光了胶州市部分主干道盲道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员至胶州市多条道路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胶州市盲道确实存在占道经营、违法乱停等问题。由于该问题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职能交叉情况明显,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会研判后,邀请相关单位通过举办公益诉讼听证会的形式厘清职责,形成对胶州市无障碍(盲道设置)环境的保护合力。

2022年5月,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对胶州市部分主干道盲道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用心用力维护残疾人利益。活动中,胶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们实地对无障碍设施不合理之处进行了实地走访、取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于违规占用盲道停车的车辆进行了检查。

无障碍设施建设,对于充分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取证不规范场景、询问有关职能部门、残联代表,了解无障碍设施的现状和难点,有效提升诉前检察建议针对性。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前,通过举办互联网公开听证会,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会谈等方式,兼顾执法现状和现实状况两方面,制发可采纳性、可实施性检察建议,保障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检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借助“外脑”优势,提升精准监督水平,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以点带面,推动胶州市所有道路无障碍通行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整治,提升了辖区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水平,形成了无障碍设施(盲道)长效的保护机制。

莱西市检察院

按照青岛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莱西市委“机关干部下沉一线办实事”和创建“四型机关”等活动的要求,为巩固司法救助工作成效,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1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对司法救助对象赵某某进行了回访。该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周大伟与检察官郝玉军、王保芹带着牛奶、鸡蛋、花生油和大米等慰问品,来到赵某某家中了解她目前的生活状况。

赵某某是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某村农民,今年61岁。2016年12月的一天,她在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遭遇车祸,导致身上多处受伤,在医院治疗花去十几万元的医疗费,左腿被截肢。2017年8月,莱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方李某赔偿赵某某人民币66万余元,但李某一直未赔偿且下落不明。

2021年10月,该院在办理赵某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中发现,其因交通事故致残,失去劳动能力,巨额赔偿款无法执行到位,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情形。另外,其丈夫患有糖尿病、脑梗死等重病,近几年也多次住院,为了治病家里已经欠下了20多万元外债,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赵某某的情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1年12月,该院决定给赵某某发放一次性司法救助金5万元。

看见登门回访的检察官,赵某某激动地连连说:“共产党好啊!检察院的司法救助给俺家解了燃眉之急,俺全家都感谢政府。”检察官们详细询问了赵某某和老伴的身体情况,并就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问题给她提出了一些建议,鼓励他们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困难。

近年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按照高检院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快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但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难状况,而且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对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助推乡村振兴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也实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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