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监督怎么破?这个院工作有看头!


[日期:2018-11-01 14:07:57]
来源:市南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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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南区检察院民行监督工作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法院建立积极协调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被评为“全国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单位。

以共商促共识

01会签文件,达成共识

02常态协商,促进共识。

03列席审委会,巩固共识。

为解决检法在部分复杂抗诉案件上标准不同、对法律适用和证据规则有认识分歧等问题,优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民行抗诉案件机制,通过直观的沟通、交流、磋商,充分表达检察意见,正确阐述抗诉理由,为案件审理提供新的切入点和思考角度,促进审委会对抗诉案件的决策更加全面客观。

做“诤友”促共治

案件一

2012年8月,青岛某食品公司为姜某等人本金1600万、月利率30‰的借款作担保公司,约定2012年12月26日前全部付清借款,逾期额外承担200万违约金。同年9月20日,青岛某食品公司将450万元转入债权人银行账户中,称该笔款项是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10月31日,青岛某食品公司向债权人付款1600万元,其中包括姜某某已偿还款项1500万元。该公司认为姜某某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550万元(1600万元+450万元-1500万元=550万元),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原审支持了青岛某食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姜某某不服该判决,向市南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通过对证据全面梳理和分析,该院认为法院判决确有错误,依法提请上级院抗诉,法院再审改判姜某偿还青岛某食品公司244万元及利息。该案的抗诉为当事人挽回了300余万元的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发挥“诤友”作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敢于直言,共同维护法律权威。一是切实纠正错误裁判。两年来提请抗诉6件,抗诉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改判率达100%。二是切实纠正虚假诉讼。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虚假诉讼作为攻克重点,办理虚假诉讼15件,涉及金额1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三是切实纠正程序违法。对法院诉讼全过程予以监督,针对超期审理、不及时送达等程序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发出纠正其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2017年以来共发出纠正诉讼违法检察建议21件,法院采纳后均予以回复。

做“益友”促共进

案件二

原告姜某、杨日某诉被告于某不当得利一案中,法院于2011年5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于某应向原告返还27万元。判决生效后,于某以其没有支付能力等理由始终拒绝履行义务。市南区检察院经认真审查核实于某的财产情况,发现于某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存取及消费记录,且其名下有价值7万余元的小型轿车一辆。由此,坐实了此案的关键证据,于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拖欠债务8年之久,其主观恶意明显。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法院将于某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监部门同步跟进对此案开展立案监督,并以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于某亲属主动向原告姜某等人履行了27万的还款义务,判决时隔8年终被执行到位。

一是共同破解执行难题。如何不让盖着法院公章的裁判文书成为一张“白纸”,该院积极行动,2017年来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3件,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题,帮助当事人追回执行款100余万元,达成执行和解4件。在全市率先办理了2起移送拒执罪案件,并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拒执罪的实践认定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对执行监督案件中如何处理失信被执行人树立了办案标杆。二是共同化解信访隐患。民行案件大多诉讼历时长、矛盾激烈、法律关系复杂、息诉难度大,对于判决或执行没有明显错误的案件,该院没有就案办案,简单一推了事,而是坚持细致耐心做当事双方的思想沟通、释法说理工作,争取案结事了人和。

以监督促共赢

监督中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争取当事人利益、检察监督效果和法院审判执行效果的三方最大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实现当事人“零上访”。注意从法院判决、该院不支持监督案件中查找可能上访的线索,尽快摸清情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制定《民事监督案件当事人救助办法》,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及时开展救助,已为6人发放救助款3万余元。2017年来共接待申诉来访90余次,息访息诉率达100%。

二是推动法院结案数量质量双提升。以抗诉、纠违、检察建议三管齐下,监督中开展案件化办理和诉讼式审查,摸实情、查实据、说实话、办实事,监督质量过硬,切实提高了法院的办案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信服和尊重;对法院超期审理和公告送达违法的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帮助法院强化审判管理,促进法院案件审结率明显提高。

三是民行检察监督取得新成绩。法检共赢理念为民行工作开创了新局面,2017年来该院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0件,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考核中获第一名,工作经验被高检院《检察工作简报》、高检院民行厅《执行检察专刊》和《山东检察简报》刊发,被评为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亮点二等奖、市南区特色创新成果,被确定为全省基层院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全省“321监督业务”专题调研会议发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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