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从五方面入手做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日期:2023-08-28 17:04:58]
来源:
作者:

近年来,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数持续高位运行,总体呈上升趋势,已经成为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占比最大的一类案件。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精准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效,对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笔者对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2018年至2022年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后发现,当前,青岛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合同类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劳动劳务类纠纷、物权类纠纷等领域,其中,合同类纠纷占比最高,达到60%。从案件办理情况来看,目前,青岛检察机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受理案件数量偏少、抗诉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不高。通过全面剖析,并结合办案实际,笔者建议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完善相关工作,以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办案质效,也期待能为其他地区的民事检察同仁带来思考和启发,共同促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深化理念创新,着力强化精准监督。一是结合合同纠纷类案件占比较大的实际,加强实体法研究,集中力量办理一批具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合同纠纷类监督案件,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带动提升其他类型监督案件的办案质效。同时,注重类案监督,研究和分析类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二是严格把握监督标准,在监督“精”和监督“准”上下功夫。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既要“敢抗”,又要“抗准”,实现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调查核实,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核实措施,正确把握高度盖然性民事证据证明规则,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请示报告、类案检索、专家咨询等机制的作用,提高法律文书的论证说理水平,不断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办理质量。

第二,推进机制创新,努力提升办案质效。一是深入推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强案件分配、公开听证、调查核实、审查决定、文书送达、释法说理等各环节的衔接和优化,慎用中止、延期审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办案效率,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用好一体化办案模式,对需要跨区域移送的案件线索或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由市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对跨区域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市级检察院注重发挥交办、提办、督办等作用,通过指定管辖、集中办案、组织调查取证、跨院信息共享等方式,依照规定统一调用辖区民事检察人员办理,统一办案意见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深化跟进监督,针对个别基层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采纳难等问题,组织深入调研,适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着力解决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程序不畅问题。对基层检察院同级监督尤其是再审检察建议未能纠正的突出问题,依法通过跟进监督程序由市级检察院接续监督,彰显民事检察监督刚性和权威。

第三,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强化虚假诉讼监督。一是进一步规范依职权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尤其是多渠道扩大一审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案源。市级检察院应注重引导基层检察院对外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对内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对接,优化、完善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通过部署开展专项监督,不断扩大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二是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大力推进对数据、信息的共享和深度运用,联合相关部门研发虚假诉讼监督模型,助力批量发现监督线索,扩大办案规模,提高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率。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违法问题,依法开展类案监督和深层次监督。三是强化市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市级检察院检察官包院指导作用,围绕虚假诉讼监督,提高同级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严格执行再审检察建议向上一级检察院备案的规定,市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发出的再审检察建议每月组织研判并对研判结果予以通报。

第四,践行“人民至上”,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一是秉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加大民事检察监督法律文书的说理力度,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充分做好对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二是巩固青岛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公开听证特色品牌,借助公开听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通过引入第三方听证员实现事实更加明晰、说理更加充分、结果更加公正的效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对符合和解条件的案件,充分运用检察智慧、法律智慧,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考虑纠纷的起因、背景、后果和双方当事人关系修复等因素,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向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相关线索,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第五,注重能力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根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民事检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切实夯实队伍思想根基。二是弘扬专业精神,组织学习民法典、《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聚焦办案需求,加大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力度。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的作用,着力培养一批民事检察领军人才,提升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对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常态化学习、宣传和研究,以监督质量高、监督效果好、引领性强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典型案例发现、培育、总结、推广机制,推出一批全省、全国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彰显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