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李建新检察长列席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委会会议


[日期:2018-11-29 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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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列席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就德正系诈骗案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经过讨论,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青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主持审委会。

李建新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

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列席工作效果,共同维护好司法公平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探索建立联席会议等经常性沟通机制,进一步构建起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齐心协力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李方民院长要求,全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保障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把落实检察长列席制度作为法院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制度的沟通协调作用,共同促进审判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

11月28日,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列席青岛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就德正系诈骗案发表了检察意见,审委会经过讨论,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青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方民主持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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