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难?”“难!”“不难!”
“麻不麻烦?”“麻烦!”“不麻烦!”
“效果好不好?”“好!”“好!”
一个什么样的机制推行过程中能引出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却又能让大家从看法不一,最终达到效果良好呢?那就是青岛市检察院推出的“标准化+”建设。
设置者前期工作的思考困难、设计过程中的自找麻烦,带来的却是使用者的操作简单、执行有力。2018年,青岛市检察机关通过“标准化+”建设,推动了检察工作,创新了检察产品,提升了检察队伍。相关做法相继被最高检转发,在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作经验介绍,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还在前不久山东省检察系统亮点工作评选中获得了一等奖。
那“标准化+”到底长什么呢?
又能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标准化+”,标准“干什么”
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学什么、何时学、怎么学、学到什么程度、怎么检查检验,既有总体方案,还有实施细则。围绕重大政治任务,组建全院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建立信息会商研判、内外部协作配合、线索移交反馈、综合整治和督导督办机制。围绕社会经济服务,构建调研先行、任务立项、服务跟进的标准范式,设立全省首家新旧动能转换检察服务中心、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检察服务保障办公室,制定的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服务措施,得到市委、市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标准化+”,标准“怎么干”!
怎么防止和解决选择性落实、降格变通甚至不落实等问题?建立动员部署、适时调度、过程推动、定期总结的标准化推动机制;每月召开院务调度会,限定汇报时长、规定“清单式”汇报格式,重点听取推进落实的差距;建立精准督导机制,对经多次督促调度仍然进展迟缓的工作,实施检察长督办制度,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结果直报。
“标准化+”,标准“怎么干好”!
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增加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权重,积极搭建标准化的工作业绩展示平台和考评模式;实行《网上平时考核管理办法》,每两个月对个人及部门进行网上民主评议,评议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制定《表彰奖励标准化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促进表彰、奖励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11名市院“优秀处室”部门负责人在个人年终考核中被自动评定为优秀等次。
“标准化+”,带来检察新产品;
“标准化+”,建设检察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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