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知道的青岛公益诉讼工作,都在这里了!


[日期:2019-06-19 1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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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0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2件,法院审结12件;

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企业4家,消除安全隐患52处;

补种树木5000余株,恢复受损生态公益林13余亩,完成土地复垦65亩,保护饮用水源1处;

督促违法行为人支付生态环境资源修复费用15余万元;

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800余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危险废物2000吨。

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筑5300余平方米;

保护文物11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规范学校“小餐桌”、外卖商家经营210余家,督促关停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小餐桌”70余家;

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填海等违法行为,罚款1740余万元;

通过收缴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缴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方式,挽回国有财产损失8600余万元。

青岛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维护公益为根本,注重诉前纠错,始终把重点放在与相关行政机关的监督、沟通、协调上,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维护公益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借助“外脑”,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专家人才库,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新路径。

公益诉讼,我们一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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