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第四巡回督导组到青岛市检察院督导


[日期:2022-03-28 1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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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转作风、强能力,切实推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走深走实,3月25日下午,青岛市委“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第四巡回督导组组长杨钢锐一行到市检察院开展督查指导。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连才主持座谈。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栾驭作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段连才代检察长对督导组莅临指导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树立“抓作风就是讲政治,抓作风就是重发展,抓作风就是勇担当”的理念,积极努力在“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四个方面“走在前、做表率”。

栾驭副检察长向督导组汇报了青岛市检察院“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情况。自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把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开局抓作风、聚力谋发展的重要载体,牢牢把握“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的目标定位,及时吃透上情、摸准市情、立足院情,主动科学谋划,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五个工作专班,按照活动方案逐步推进学习计划,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创新开展“六个一”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办案职能,在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积极担当作为。特别是积极响应市委“战‘疫’显作风冲锋强能力”的动员令,将抗击疫情作为转作风强能力的“第一课堂”,作为体初心悟使命的“第一战场”,活动成效已初步显现。

杨钢锐组长对市检察院“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市检察院党组政治站位坚定,认识明确,能够立足职能定位安排部署,行动迅速,特色鲜明,体现了“真抓实干转作风”的工作要求。同时杨钢锐组长传达了市委有关工作部署,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市委部署要求,鲜明树起干部作风能力标尺,开展“四项治理”,提升“四项本领”,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好局面,以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效。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采取务实管用举措,把“规定动作”抓到位,把“自选动作”做扎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层层压实责任,在解决突出问题上见实效。三是配合督导组做好“三个阶段、八个重点环节”等方面工作,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活动良好有序开展。谢发华副组长从突出创新赋能、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典型培树三个方面对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段连才代检察长表示市检察院将自觉接受督导,虚心接受意见,按照要求进一步锚定目标、加压奋进,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以巩固“两项教育”成果、深化作风能力提升为主线,着力推动纪律作风大转变、能力形象大提升,同时进一步抓好重点任务,在聚焦“提升司法公信力”、“司法规范化建设”“实体经济振兴三年服务行动”、“法律监督行动”等方面做实做细,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后,督导组一行参观了市检察院全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市检察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各工作专班组长及活动办专班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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