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4月1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联合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仪式。青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连才,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月波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市公安局相关业务部门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段连才代理检察长指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以及省检察院、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对于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标志着青岛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配合监督工作掀开了崭新一页。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设立办公室的重大意义,积极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推动执法办案和刑事诉讼工作再上新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精准发挥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作用,以更加高效的监督与协作配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青岛样板”,实现监督与协作互为支撑、案件质效双提升。
张月波局长表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的生动实践,标志着检警合作和执法监督踏上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全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完善监督协作机制,不断规范工作平台运行,大力加强执法协作配合,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和纽带,打造新时代检警合作关系,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揭牌仪式后,双方就建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进行座谈。目前,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经全部成立,标志着青岛构建新型检警关系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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