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 “作风提升能力年”专题学习


[日期:2022-04-03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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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下午,青岛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作风提升能力年”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能力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重点围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夯实锻造‘谋事为群众’作风能力的思想基础,增强行动自觉”主题,进行集中研讨。市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段连才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及部分部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能力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将“干部能力建设”提升到全局高度和战略视角进行部署,高瞻远瞩、思想深邃、要求明确,为全市检察机关转作风、强能力、抓落实、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体检察干警要进一步精学深悟、对标对表,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切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省院工作要求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

段连才代检察长强调,一是要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重要指示要求的再学习、再把握,进一步增强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贯穿全年的一件大事要事,始终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认识再提高、学习再深化、整改再落实、能力再提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要紧密结合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检察实际,进一步树牢“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标尺,突出实践实干实绩鲜明导向,强化迎难而上、主动出击意识,出亮点、创特色、树品牌,以活动开展促作风转变,以作风转变促能力提升,以能力提升促事业发展。

三是要以“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化检察能动履职,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回应群众期盼和市场主体呼声,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扎实监督履职,持续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解决民生难题、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要持之以恒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作表率, 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找准查实、把根源剖深析透,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勤督严查、真督实查,结合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的任务要求,协调推进,一体落实,确保活动成果能够持续深化、拓展和提升。

青岛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局级干部、部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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