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进企业、进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


[日期:2022-06-07 14: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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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市检察院第一、第二、第四检察部先后前往青岛崂山旅游索道有限公司、金家岭街道凯都社区,送法进社区、进企业,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在青岛崂山旅游索道有限公司,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在反有组织犯罪中的职能定位,以“有组织犯罪”“恶势力”“保护措施”等关键词展开,详细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依法办理黑恶案件、深挖“保护伞”、打财断血、多方参与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引导教育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增强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活动中,检察官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扫黑除恶宣传手册,现场播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PPT,并就加强检企沟通、服务企业发展等进行了座谈交流。企业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很及时,对于提高企业防范有组织犯罪意识,保障依法依规经营提供了优质的法治产品,下步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并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向游客宣传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内容。

在金家岭街道凯都社区,检察官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背景、实施意义,向社区居民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解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规定以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并围绕社区工作中严防黑恶势力深入基层组织进行了专题说明,引导社区居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相关犯罪线索,从源头上杜绝黑恶势力滋生。活动还通过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展板等形式,营造了扫黑除恶强大声势。社区负责人表示,检察官的现场讲解,提高了社区党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有力推动了文明和谐社区的建设。

五月份以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两级检察机关有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工作,先后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10余次,取得实际效果。下步,青岛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照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工作,努力为取得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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