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2-07-15 18:08:04]
来源:
作者:

日前,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实施意见》的审议通过,开启了青岛检察机关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新篇章。

《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委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围绕“监督”,紧扣“加强”,强调“质效”,突出“保障”,对《意见》和《若干措施》中已经明确的要求,重在贯彻落实;对较为原则性的规定,提出细化实化措施。《实施意见》结合青岛实际,紧扣市委“一二三四六十”的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提出具有本地特色的落实措施,既固化提升青岛检察工作成熟的制度经验,又提出创新性工作举措,充分体现青岛特色。

《实施意见》共包括四个部分19条落实意见。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调要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促进诉源治理,把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放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审视和谋划,明确了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

二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强调要从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以及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等八个方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建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坚持以“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标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四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动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决贯彻市委和省院决策部署,把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研究学习宣传贯彻的系列举措,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共抓落实的强大合力,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Copyright © 2017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22784号-1

技术支持:山东大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