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日期:2023-09-22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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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连才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主题开展研讨交流。部分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在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上持续用力。要聚焦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深化落实《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3项措施,聚焦服务经略海洋战略、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抓好具体任务落实。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在以高质效办案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用力。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企业合规、认罪认罚从宽、实质性争议化解等手段,护航企业发展。要深化开展专项行动,对一些行业系统、重点领域存在的“顽瘴痼疾”要大力予以清除。要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通过“督”和“帮”的形式,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薄弱点。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在进一步凝聚执法司法合力上持续用力。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参与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提升办案质效。要建立四检融合、上下协同、左右联动、接力监督的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服务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的聚合效应。要强化跨区域协作,探索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提高执法精准度、增强协同统一性。四是提高素质能力,在夯实服务生态文明基础上持续用力。要强化专业培训,充实专业化生态检察办案团队,提升办理相关案件的能力,重点培养一批专门型、专家型检察人才。要深化开展品牌培育工程,突出青岛地域特色,强化服务经略海洋等检察工作品牌建设。要强化数字赋能,探索构建符合时代要求、契合工作需要的法律监督模型,以数字检察激活服务保障生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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