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暨“鲁枫和畅”轻罪治理工作现场会在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期间,与会人员集体参观了市北区院“和融四方”品牌,市北区院作经验交流发言。青岛市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主任分别通报条线工作情况,各区(市)院分管检察长和部门主任汇报上半年重点工作。两级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共同学习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省院典型案例,并就分析研讨案例的撰写及培育召开座谈会。
杨光副检察长指出,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省院提出创新构建“鲁枫和畅”轻罪治理山东品牌。市北区院逐步形成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依托、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刑事和解、诉源治理等为配套的轻罪治理地方实践,轻罪治理成效明显, 值得全市学习借鉴。各基层院要因地制宜,向先进看齐、向高标准看齐,围绕有利于轻罪案件的办理、治理、管理,搭建轻罪治理体系,探索出各自具有特色的轻罪治理工作,共同打造青岛特色轻罪治理样板。
杨光副检察长强调,一是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每一名检察官的基本价值追求;二是要锚定高质效,全面推进轻罪治理体系、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三是要紧扣目标任务,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涉农检察等各项重点工作;四是要突出抓好公诉人才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刑事检察队伍。始终保持争第一、创一流、走在前的精神,打造青岛特色亮点,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出圈出彩。
今年以来,青岛市院落实省院部署要求,勇于探索创新,全面推动构建青岛特色轻罪治理体系。一是健全轻罪案件办理机制,提升轻罪案件办案质效。针对轻罪案件中占比最大的醉驾案件,试用大数据技术辅助一键式生成文书、自动量刑测算、自动监督醉驾违法犯罪前科等,极大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办理质效,适用效果明显,下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开;制定《青岛市检察机关轻罪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简案快办组,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1-6月速裁适用率达60.64%,推行“不起诉+N”办案模式,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轻罪治理工作。二是深化事心双解,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北区院以“和融四方”矛盾化解中心、街道办事处的检察驿站为基础,形成“一中心三驿站”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品牌建设情况获省院领导肯定,并转发推广;即墨区院探索升级轻罪治理体系即墨模式2.0,建设完成轻罪案件“e站式”办案智能化体系,逐步形成纵横贯通的多元化调解模式,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和案件办理效率。三是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立足办案实际,将案件办理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市南区院以解难题防再犯、化矛盾护和谐、授以渔问长效、提建议同发力、共履职促转变、树品牌勤普法六措并举推动轻罪案件溯源治理,工作经验获省院转发;市院及时跟踪指导,大力总结推广基层经验,以创建品牌为抓手,推动地方成果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转化为全市效果,助力打造青岛特色轻罪治理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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