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日期:2025-12-08 1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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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12月4日,青岛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光同志监誓并讲话。

宣誓仪式在市检察院二楼礼堂举行,现场气氛庄严,国旗鲜艳。宣誓台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右手举拳跟诵誓词。

宣誓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光同志作了讲话,他指出,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是要始终坚持宪法确定的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坚持依宪履职、依法履职,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依法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促进更高水平平安青岛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恪守宪法准则,始终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检察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三是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认真落实《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持续增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宪法意识。要认真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总结和“九五”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主题党日、以案普法等载体,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宪法精神深植人心、融入血脉,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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