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共搭绿色通道 五年劳动纠纷两天拿到补偿


[日期:2020-06-30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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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郝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我一直跟着,前前后后有五年的时间。案子历经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小郝一度丧失信心,甚至开始怀疑司法公正。最终在检法两家的共同努力下,用人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就自觉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在小郝拿到了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又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我们对各单位的细心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6月23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的检察官收到了端午节前最好的礼物,一名律师代表当事人发来了感谢信,一起长达五年的劳动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2015年5月,某集团原职工小郝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经过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小郝对带薪年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工资、夜班津贴的部分请求未得到法院支持,随后他开始了漫长的二审、再审,并最终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原审关于郝某其他诉讼请求的认定并无不当,但在防暑降温费和经济补偿金认定上有争议,可以提起抗诉。如果按照传统工作做法,本案应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是一场简单的劳动纠纷,历经五年仍未解决,如果再启动抗诉又将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劳动者无法开始新的工作,企业也不能全身心投入复工复产。

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办案检察官积极审查卷宗、多次与双方沟通。2020年4月30日,检察院召集双方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双方面对面地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诉求,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沟通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启动了检察和解程序。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双方正式签署了检察和解协议书,某集团自愿一次性支付郝某55000元。

5月7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委会,研究决定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该院再审,并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依法制作调解书。检察建议引起了中级法院的高度重视,根据检调对接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再审,开展相关工作,积极为双方制作调解书,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保证了案件的强制执行力。收到调解书后,用人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内就自觉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确保和解协议得到及时履行,真正实现定分止争。

据介绍,作为落实法律监督决议年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检察院与法院积极合作,全面落实省人大的决议内容,合力化解社会矛盾,为小郝这样的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双方还将以联席会议、会签多方文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合作化解的工作力度,共同助力复工复产,实现社会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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