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司法救助公开听证 纾困暖心散春寒


[日期:2021-03-04 15:25:00]
来源:市南区检察院
作者:纪辰

无端风雨,未肯收尽余寒。尽管春寒料峭,但市南区检察院的公开听证室里,却洋溢着浓浓的暖意。

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近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过程中,通过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调查,了解到4名服从监管、认罪悔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因伤病、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将线索反映给该院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是否向该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主任李明朋,人民监督员山东正航律师事务所主任、市政协委员李秋航,人民监督员山东创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于参加。区司法局李明朋主任介绍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困难状况的调查核实情况;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杨磊根据该院“1+N”司法救助规定,依法对该4人司法救助金申请情况进行了审查;两名人民监督员就该4人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经过现场的充分听证及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向该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听证会上,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宋国良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他们要主动接受改造,把刑期当学期,增强知法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做自食其力的典型模范。4名社区服刑人员均当场表示,感谢司法救助雪中送炭,今后一定更加积极改造,接受监管,不辜负社会期望。

该院创建的“1+N”司法救助模式,通过拓展救助范围,将受益对象范围从以刑事案件受害人为主,拓展到因案致贫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未成年被害人、社区服刑人员等各类群体“N点开花”;细化救助流程,坚持高效、便民、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主动邀请外界监督,确保救助从申请到发放“一窗受理、15日办好”;深化救助效果,建立系统化关护帮教救助机制,利用“枫桥经验”化解当事人矛盾,帮助被救助人真正走出困境。

2020年,共向刑事被害人、被欠薪农民工、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等25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3万元,以救助彰显司法温情。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10余次,不断增强救助金决定和发放过程的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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