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召开四起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日期:2021-06-01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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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对齐某新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拟不起诉案、孙某先涉嫌污染环境拟不起诉案、周某涉嫌盗窃拟不起诉案、刘某才涉嫌盗窃拟不起诉案四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听证会由各案件承办官主持,听证员山东宇瑞律师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青岛市律协代表刘丙全,青岛市灯具二厂董事长韩同纪,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现场参与。

四起案件均系认罪认罚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出示了在案证据,宣读了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意见,说明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适用法律;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侦查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拟处理决定发表了意见;休会期间,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听证员对案件情况、在案证据、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对四起案件,均认为检察机关综合评价初犯、赔偿或退赔谅解、自首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等各种犯罪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组织公开听证,是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表现。通过集中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公众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对案件作出公正处理,确保检察办案活动更加透明、规范,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用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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