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认罪认罚案件具结


[日期:2023-04-12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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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近日,李沧区院探索开展人民监督员对认罪认罚案件具结办案活动的监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认罪认罚案件具结书的签署进行全程监督、见证,让检察办案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具结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首先就案件的事实、量刑情节予以说明,继而犯罪嫌疑人表明自身认罪认罚的态度,并由辩护人提出定罪、量刑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结合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及辩护人意见提出量刑建议,由犯罪嫌疑人表明是否接受该量刑建议、是否自愿具结,最终在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具结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和见证,认为此次具结过程合法规范、公开公正,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案件自愿原则,提升了司法办案质效。

此次监督活动,既突出保障了认罪认罚案件自愿性的工作要求,又创新拓展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范围,有效助推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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