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一个小案件,能引起山东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关注?


[日期:2019-07-18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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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办理的一个小案件,竟能引起山东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的关注!小编也想知道,是个什么案件?

青检君听说,小案件被办案检察官办得非常精彩,青岛江苏商会送来了“秉公执法 热情服务”锦旗。难怪,小案虽小,但影响力不小。

原来,去年年初,犯罪嫌疑人宋某以即墨区海博家居一家地板店和一家灯饰店不给其安装地板、灯为由,先后多次有组织地纠合王某等多人到该地板店和灯饰店,对店主进行辱骂、恐吓,用座椅堵店门、哄撵顾客并打砸物品,阻碍两家店正常经营活动,还将灯饰店店主夫妻打伤。

此案虽小,但办案检察官的心更细。审查此案期间,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海博家居是即墨区知名的大型家居卖场,客商众多,在当地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宋某的行为情节恶劣,影响较大。

近年来,中央和上级部门多次提出,要重视和保障民营经济良好发展,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该院高度重视,研究表示,该案的处理,牵连到当地的对外形象和中小企业对司法执法的信任度以及外地人来即墨投资经营环境的安全度,必须慎重。

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软暴力”的解释:有组织的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属于《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规定的“恐吓”。本案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以上解释,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不久,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以宋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诉讼。

期间,办案人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认定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进行补充,重点对认定犯罪嫌疑人宋某实施行为的前因证据以及该行为造成社会影响的证据进行了补充。

此外,针对商城的法律意识淡薄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即墨区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商城强化主体责任,提高营造良好经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定期组织法律宣讲课,提高业主法律意识;加强安全巡查,保护业主安全经营;加强与派出所联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多条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该商场非常重视并及时作出回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了业主的安全保护工作。

同时,办案检察官对前来关心此案的江苏青岛商会有关领导耐心进行法律宣讲(地板店老板系会员)并赢得赞许。

青岛江苏商会向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送来锦旗

省新闻宣传办公室和省电视台记者利用周五周六两天,在该院进行了集中采访,走进办案部门采访办案人,深入报道典型案例……

省电视台记者认为,即墨区检察院主动接地气,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全力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做法,将检察服务打通“最后一步”真正落到了实处。

山东省电视台记者利用周五周六两天,在该院进行了集中采访,走进办案部门采访办案人,深入报道典型案例……

山东省电视台记者认为,即墨区检察院主动接地气,精准服务民营经济,全力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做法,将检察服务打通“最后一步”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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