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黄岛区人大关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日期:2019-03-19 16:14:00]
来源:城阳区检察院、黄岛区检察院
作者:

城阳区检察院

“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7年9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突出强调。

“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2019年3月12日,张军检察长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

3月14日,城阳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与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述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纪尚恩、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委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光耀一行7人来我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听取了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我院党组副书记王岳东、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丰林、副检察长皮海波、专职检委会委员王翠敏及民行科、研究室负责人参与座谈。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要求公益诉讼工作要对接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对接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我区“抢占五大高地、攻克一个难点”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普法小知识: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重大侵害危险的,依法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监督监督活动。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监督活动。

 

黄岛区检察院

3月13日,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书记宋建萍及来自不同行业的14位人大代表到黄岛区(西海岸新区)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黄岛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翠华,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负责人朱业宗陪同视察调研。

宋建萍副主任及各位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文化建设、工作成果展示,并进行座谈交流。杨翠华副检察长代表黄岛区检察院从机制建设、诉前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三个方面汇报了黄岛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视察并听取汇报后,各位人大代表对黄岛区检察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公益诉讼工作均给予高度评价,并从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强化检察监督、提前介入预防、提升监督效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宋建萍副主任指出,黄岛区检察院是有温度的检察院。智慧检察、党建工作、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走在前列,区人大将尽快形成调研报告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并将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共同把公益诉讼工作落到实处。

杨翠华副检察长表示将高度重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措施办法,将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研究好、落实好,不断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上台阶,为法治新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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