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青岛市市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钦利依法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区法院院长张惠臣主持审委会。
期间,审委会就王某等14人寻衅滋事、协助组织卖淫涉恶案件进行了讨论;张钦利检察长听取案件的情况说明后,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应有之义。
常态化推进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有效促进了检察职能履行与审判职能发挥的同频共振,推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
下一步,检法两家将进一步建立联席会议等经常性沟通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充分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列席工作效果,共同维护好司法公平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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