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春好处”,草长莺飞的初春悄然而至,万物复苏,春意盎然,正是外出登山、赏花、野炊的大好时节;临近清明,群众扫墓祭祖也更加频繁……但由于初春天气相对干燥、加之人们的防火意识不足,火灾险情发生率是逐年上升,初春防火已经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案例来了!
1、2017年2月19日下午3时许,四川绵阳北川口乡突发森林火灾,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数百人赶赴现场救援,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扑救,大火扑灭,经调查,此次山火原因系当地一名六旬老人,在山上植树时,中午生火烤馍馍,不小心引发了火灾。
2、2017年2月15日18时许,烟台开发区古县街道办事处北磁山发生山林火情,2月16日凌晨2时许,明火被扑灭,经初步估算,过火林地面积约110亩,火灾原因疑似为违法野外狩猎引起,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3、2019年3月11日11时许,巩义市涉村镇两名群众在上坟时焚香烧纸,引发火灾,后群众报警,在公安民警、消防队员及周围热心群众帮助下,及时将山体大火扑灭。当事人因过失引发火灾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罚款。
BUT!!! 有一种罪,叫失火罪
失火罪: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何安全有序的进行春季户外活动呢?下面来看看平检君为大家准备的安全小贴士。
预防篇
开春农作,切忌在户外随便焚烧垃圾、干草等易燃物,以防发生火灾。
外出踏青不要带火种上山,在野外不要点火野炊,不要乱扔烟头。
清明临近,回乡祭祖应尽量采取鲜花、植树等文明祭奠方式悼念先人,杜绝因祭祖引发森林火灾。
自救篇
1.镇定第一
发现起火时,一定要冷静下来,如果火势不大,可尽快采取措施扑救,如果火势凶猛,要在第一时间报警,并迅速撤离。
2.注意风向
应根据火灾发生时的风向来确定疏散方向,在火势蔓延之前,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火灾区域。
3.毛巾捂鼻
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尽量避免大声呼救,防止烟雾进入口腔。通过浓烟区时,要尽可能以最低姿势或者匍匐姿势快速前进。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阳春三月美,出行需“谨慎”,在领略大自然美景的同时,千万不能忘记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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