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检察院:“检察官+法警”的力量


[日期:2019-07-31 16:42:00]
来源:即墨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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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编得知:近年来,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坚持以走在前列为目标,紧紧抓住转隶、内设部门调整机遇,主动适应新形势,及时转变思维,积极探索法警工作新思路,创建“检察官+法警”联动办案安全模式,实现政治建警、专业立警、科学管警、规范用警,全面增强警务保障力量,着实为办案安全夯实基础,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

三年来,法警共协助检察官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起,协助开展公益讼诉诉前程序处置33起,协助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7起,协助发出相关检察建议46起。

然而,只有6名法警的队伍,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请和小编一起感受一下“检察官+法警”的力量。

转变观念,拓展业务

开展公益诉讼是检察工作一项崭新的业务,该法警大队迅速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法警配合民行检察部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新途径:在观念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变“畏难消极、知难而退”为“克难奋进、迎难而上”;变“墨守成规、闭门坐等”为“遵循规律、大胆探索”;变民行部门“孤军奋战、独家经营”为“全院一盘棋、联动式一体化作战”。观念的转变,让法警大队的职责有了新的拓展,近年来,法警大队积极配合民行部门紧扣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案件,组织法警协助检察官开展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文书送达、安全保障等工作。

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为保证相关案件的顺利办理,法警与民行部门检察官组成“检察官+法警”案件办理团队,深入发案现场固定证据,调查当事人,走访证人,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以及拍摄照片等,全力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尤其在取证阶段,法警和办案人克服时间短、人难找等困难,想尽千方百计寻找证人证据。如,在办理济青高铁即墨路段铁路线下非法采水点案件时,张某系关键证人,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往来飘忽不定,张某本人怕得罪人也不愿意作证。为寻找张某,法警与办案人员采取明察暗访、蹲点守候、多次上门寻访,寻找证据,多地拍摄固定证据,保障了办案的需求,该案的成功办理得到省、市院高度肯定.

精准预判,做好防范

法警在整个调查取证阶段的第一职责就是要确保调查取证的顺利进行,一方面要保证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要防范因办案引发新的矛盾。如,在参与墨水河环境污染调查取证工作时,出发前,法警大队进行了取证工作安全防范预案的预判,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相应的防范。取证时,为防止群众围观产生负面影响,法警与检察官提前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对现场进行了安全警戒,两名法警对主要路口、行人密集处进行把守,保证了办案人及时有效快速的现场取证。

明确要求,强化纪律

为确保法警协助检察官安全办案,明确要求出警人员要主动与办案检察官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和需要重点注意的事项;对于重大、敏感、复杂,以及可能发生检察人员被攻击情况的案件,要提前评估调查风险,并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在询问相关人员时,应对谈话场所的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防范安全隐患。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工作,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被询问人情绪,保护办案检察官人身安全。遇有被询问人突发疾病等紧急状况的,配合办案检察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此外,提出严格规范出警要求,出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佩戴司法警察标志,携带必须的《人民警察证》、警械具和装备等,举止文明,用语规范。同时,不得向无关人员或外单位人员透露案件内容,不得随意同被询问对象交谈,不得向案件相关人员通风报信、透露案件进展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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