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检察护百姓 生活不“毒”行


[日期:2021-06-30 17: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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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多发,快递物流寄递毒品案件呈增多态势。

下面,小编带你了解一起由李沧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追诉出邮寄毒品上家的典型案例。民警根据线索获知,一件由四川省某市快递至青岛市李沧区的包裹内藏有毒品,后民警在快递站找到包裹,在投递柜守候抓捕取包裹的嫌疑人吴某某,包裹内的冰毒净重38.24克。后在吴某某家中,查获冰毒1.87克。公安机关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吴某某移送审查起诉。

李沧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吴某某与何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有很多暗语,有贩卖毒品的嫌疑。遂要求侦查机关对吴某某和何某某的行为进行侦查,并调取了二人的转账记录等,后何某某承认自吴某某处购买毒品的事实。吴某某因心存侥幸,起初拒不承认贩卖毒品的事实,后在办案人强大的攻势和完善的证据面前,吴某某承认了自己向何某某贩卖毒品的事实。

对于吴某某被查扣的毒品均计入贩毒数量,最终,吴某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据悉,近年来,李沧区检察院始终把毒品犯罪检察治理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毒品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毒品犯罪预防,为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

在毒品案件办理中,坚持法定的逮捕、起诉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积极追诉,依法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精准发力,提升办案质效。

李沧区检察院前移法律监督关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于辖区内案发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毒品案件,定期了解取证推进情况、及时掌握案情,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对关键证据进行取证,以起诉标准及早对取证提出指导意见,完善证据链条,保证侦查工作有的放矢。

强化沟通协调,形成联动合力。

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批捕、起诉渠道畅通,形成良好的工作互动机制。通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和重大毒品犯罪办理情况,商讨解决毒品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升打击合力。对无正当职业、无稳定收入、有过毒品处罚前科的人员采取动态监管及必要的回访,形成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社区多位一体防范体系。

加强刑行衔接,规范涉毒人员处理。

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涉毒犯罪嫌疑人或涉毒违法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对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需要继续执行剩余强戒期的,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并由公安机关送交执行。此外,李沧区检察院在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采取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处理遇到的问题。

提升人员素质,确立专业化办案模式。

实行涉毒案件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一体的办案机制,推进办案流程标准化。定期组织办案组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等,全面提升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针对毒品案件涉案证据特点,在庭审时开展多媒体示证,增强指控的说服力,取得良好效果。

丰富形式,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

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进行集中宣传,开展警示教育,讲解毒品的危害及如何预防毒品犯罪有关知识,增强全民禁毒意识。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选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扩大毒品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使毒品犯罪问题引起社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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