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检察院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日期:2021-08-31 1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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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7件54人,依法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21件102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依法移交涉黑恶犯罪线索37件,制发检察建议29份,回复率100%,整改率10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履职担当,敢于亮剑,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势力。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出重拳”开展专项斗争

坚持党建统领,将支部建在办案单元上,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检察长带头组成“大要案”作战团队,统一调配力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成功办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该市第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及破坏农村基层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先后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调度会商研判制度》《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规定》等10余项工作制度,就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等问题,充分发挥办案专业化优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与法院、公安“会商+联动”,以双重机制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提升。

发挥检察主导作用,“谋全局”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按期与公安机关进行对接,全面摸排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底数,对已受理案件开展提前介入和跟踪式介入,围绕证据收集、侦查方向、法律适用等方面,先后提出补充及建议200余条,为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全面准确指控犯罪奠定了坚实基础。着眼“四大检察”一体化全局,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从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中发现一起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线索,成功打掉以被告人刘某某为首的共19人“套路贷”犯罪团伙。在依法追诉刑事犯罪的同时,同步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经验做法获上级肯定。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利长远”促进长效常治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深化源头治理,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9份。其中,针对在该市加油站存在的监管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散装汽油销售专项检查,收到良好社会反馈;结合办理的村党支部书记涉黑恶案件,对村两委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作风整顿、村(社区)“两委”换届跟踪保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转入常态化,胶州市检察院扫黑办将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胶州”建设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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