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小案”精心办 纠纷诉前了


[日期:2021-12-12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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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赵检察官,要不是您费心工作,我们爷儿俩就真翻脸,要当一辈子仇人了。”近日,家住山东省莱西市的王某握着检察官赵欣绩的手激动地说道。这是莱西市检察院对季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现场发生的一幕。

2021年1月1日,季某因琐事与岳父王某发生争执,一时冲动将王某推倒。后经鉴定,王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莱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赵欣绩认为,这起家庭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可以适用该院正在探索的轻微刑案诉前终结机制来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在认真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历时5个月,季某认罪悔罪、全额赔偿,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

统计显示,轻微刑事案件约占检察机关每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60%以上。莱西市检察院把轻微刑事案件纳入检察诉前终结机制适用的范畴,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要求,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轻微刑案诉前终结机制,小切口推进社会治理,形成“检察和解+人民调解+资深律师+人民监督员”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模式。

办案工作中,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团队坚持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全力搭建“四个平台”。一是搭建交流平台,及时告知当事双方刑事和解的途径、方式及和解后案件可能出现的结果,引导当事双方平静对话,为化解矛盾奠定基础。二是搭建矛盾化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居)委会协作,多途径了解案件背景和当事人的诉求,找到矛盾焦点,对症下药。三是搭建和解平台,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案件当事人进行和解,通过释法说理,消除对立情绪。四是搭建矛盾化解前置平台,对双方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先行和解,提高刑事和解程序启动率和办案效率。今年以来,该院利用“四个平台”促成和解案件53件。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研究出台了《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察诉前终结的实施意见》,对检察诉前终结机制适用的案件范围、条件、程序等都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困惑问题。”该院副检察长周建春介绍,为规范诉前终结机制的适用,《意见》明确了“真实自愿”“客观中立”“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的工作原则。

“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诉前终结机制的落实,实现了纠纷多元化解,节约了司法办案资源。”该院检察长刘振告诉记者,实行检察诉前终结机制以来,该院用15%的办案力量办理70%的轻微刑事案件,案件比从2020年的“1∶1.51”优化到2021年的“1∶1.01”,不捕、不诉率分别达到35%和45%。

“诉前终结机制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通过对话、补偿机制,使当事双方消除积怨,握手言和,在相当程度上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刘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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