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巡礼之市北篇】检察日报:“一案三查”让公益保护最大化


[日期:2022-02-11 14: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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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体化办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一体追究,节约了办案力量,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认罪认罚认赔,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得到维护。”近日,在一次听证会上,听证员对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理机制评价道。

李某在明知通过非正常渠道购进的口服类保健品可能含有违禁成分西地那非的情况下,仍向他人销售该口服类保健品,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不仅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且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面对该案,市北区检察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理机制,根据这一机制,案件交由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一体化”办案组发挥专业优势,指定具有此类案件办理经验的检察官承办。

经审查,市北区检察院依法向市北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控犯罪嫌疑人李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时请求判令李某支付其所销售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对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全部予以认可。

针对李某的责任履行情况,市北区检察院就诉讼请求是否全部实现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该院所聘公益诉讼员参加,听证过程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公开直播。结合听证员意见,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市北区检察院认为李某已经履行了全部诉讼请求,保护公益的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在法院主持下,该院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市北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制度在实践中的规范功能,把“四检合一”办案模式作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院研究制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理机制实施办法》,确定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22个罪名的刑事案件交由公益诉讼部门办理,检察业务管理部门根据清单涉及罪名,直接将案件分配至公益诉讼检察部。对其他罪名涉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刑事检察部门随时向公益诉讼部门推送。办案组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进行“一案三查”,通过“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实现公益保护最佳效能。目前,该院已被确定为这项工作的全省试点院。

一体化办案模式建立以来,市北区检察院办理环境资源、食品药品、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31件45人,摸排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余件,向青岛市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线索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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