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成立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上好家庭教育指导“开学第一课”


[日期:2022-02-17 1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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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关乎国家未来、民族进步、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施行,中国父母也进入依法带娃时代。该法的实施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部门之一,负有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家庭教育责任落实的重要职责。

成立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2月10日,市北区检察院成立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中心落户在青岛好时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红景新区办公基地。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作为市北区检察院青苗工作室其中一个独立模块,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监护督促活动,开启一般未成年人和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的工作模式。市北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坚伟,市北区关工委法制和关爱帮扶指导团主任刘绍祥参加了此次揭牌仪式。

上好家庭教育指导“开学第一课”

大量的案例表明,家庭监护教育不当、家长不正确的教育理念、法律意识的薄弱以及法律知识的欠缺等,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为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管教职责、提高家庭教育能力、预防罪错未成年人再犯罪,同时提高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2月10日,市北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罪错犯罪嫌疑人及家长讲授“开学第一课”。

授课过程中,检察官首先就近期各地高发的刷单、贷款、网络购物诈骗以及被骗金额较大的“杀猪盘”做了重点讲解,结合诈骗案件的特点,告诫各位学生和家长提高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远离犯罪。其次,告诫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配合帮教矫治。家长们要严肃承担监护教育职责,督促孩子们完成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内容,杜绝有不良及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活动结束后,家长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了解了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犯罪、加强安全防范的义务,今后将会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督促孩子珍惜来之不易的从宽机会,并承诺今后会用科学的抚养理念与孩子沟通交流,陪伴孩子一路前行。

在研学中渗透家庭教育指导

为了提高家长和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家长的安全监管能力,针对未成年人身边潜在的安全风险,2月8日在青岛市交通安全博物馆,检察官与开展研学活动的青岛长泰学校部分中学生及家长进行了教育互动。

期间,邀请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警官为研学家庭讲授安全知识,呼吁家长及同学们提高安全意识,指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多方位安全教育和监管。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向研学学生赠送法律书籍,鼓励家长及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氛围及健康的亲子关系。

市北区检察院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分类精准施策,针对不同情况开展支持型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强制型家庭教育指导。今后,市北区检察院将持续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主要平台,结合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工作,宣传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监督家长依法带娃、科学带娃,并联合关工委、社会组织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培育更多的“合格家长”,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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