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检察院王廷祥:“1+10+N”助力为民办实事


[日期:2022-02-21 16: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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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我院在“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推出“1+10+N”模式,即每名检察官围绕案件办一件实事;各业务部门下大力气解决10件党委关心、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及疑难复杂案件;“N”是结合办案延伸建机制、办实事、解民忧。

明确方向路径,将“办实事”体现到重要任务贯彻落实的整体规划中。

我院将“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载体,创新提出“四个一”理念,即每一名检察官都是办实事的主体,每一起案件都是办实事的源泉,每一个案件的堵点、难点、信访点都是办实事的出发点,每一个案子的监督点都是办实事的落脚点。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专门行动方案,以台账方式厘清责任、倒逼落实,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各部门办实事成效全部建档并在检察内网专栏公示。

加强阵地建设,将“办实事”落实到护大局、保民生检察行动中。

我们将最高检“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的“保护知识产权”要求与本区创新发展结合,新建“检通院士港”实践阵地,通过“线上+线下”直通平台,全方位服务保障青岛国际院士港建设;新建“司法救助家”实践阵地,变依申请被动救助为依职权主动救助,变检察机关单环节救助为跨地域、跨领域、跨行业联合救助,开发“云听证”“微程序”,将司法救助“微信二维码”设置于社区服务大厅,让居民足不出户即可线上办理;新建“未爱暖阳”实践阵地,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庭开放,线上平台由“未检妈妈”开设“家庭线上帮教”微信课堂,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未成年人帮教问题;新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研究实践阵地,不断完善涉及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新机制,避免了70家企业因案关停,挽回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被国家发改委评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

突出职能发挥,将“办实事”体现到办好案、强监督的检察担当中。

我们在“办实事”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避免“程序主义”“机械司法”。例如,我们围绕“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试点”任务,创建沧检特色品牌,打造“民意倾听家”“矛盾化解家”“司法救助家”“权益保护家”,不仅通过领导包案、依法办案着力解开“法结”,更注重综合运用检察监督、权益保护、司法救助等措施努力解开“心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家”的温暖、司法的公正。为了在“办实事”中促进社会和谐善治,我们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在办理破坏交通设施案件的同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从废品收购环节堵塞窨井盖、限高架等公用设施的销赃途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现场评议,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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