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日期:2020-10-10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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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最高检、省院的统一部署,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 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03件1905人,同比分别下降71.34%和下降68.39%。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951件1265人,同比分别下降70.74%和下降69.3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659人,同比下降65.30%,不捕率34.23%,同比增加2.69个百分点。

逮捕人数排前10位的罪名是:盗窃罪188人,占逮捕总数的14.86%;诈骗罪161人,占逮捕总数的12.73%;寻衅滋事罪103人,占逮捕总数的8.1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82人,占逮捕总数的6.48%;故意伤害罪79人,占逮捕总数的6.25%;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50人,占逮捕总数的3.95%;故意杀人罪42人,占逮捕总数的3.32%;交通肇事罪34人,占逮捕总数的2.69%;开设赌场罪27人,占逮捕总数的2.13%;非法经营罪17人,占逮捕总数的1.34%。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6489件8531人,同比分别下降25.15%和下降21.73%。经审查,共决定起诉5400人,同比下降33.84%;决定不起诉1612人,同比上升128.65%,不起诉率22.99%,同比增加15.04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594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32%。同期法院审结4920人,其中采纳量刑建议412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3.90%。

起诉人数排名前10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1250人,占起诉总数的23.15%;盗窃罪542人,占起诉总数的10.0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96人,占起诉总数的5.48%;故意伤害罪292人,占起诉总数的5.41%;诈骗罪289人,占起诉总数的5.35%;寻衅滋事罪289人,占起诉总数的5.35%;交通肇事罪258人,占起诉总数的4.78%;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72人,占起诉总数的3.1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4人,占起诉总数的1.56%; 妨害公务罪73人,占起诉总数的1.35%。

(二)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50人,同比上升130.77%,同期已纠正129人,占提出数的86.00%;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58件,同比上升36.21%,同期已纠正154件,占提出数的97.47%;书面提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案件7件,同比增加4件,已纠正7件,纠正率100.00%;书面监督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案件18件,同比增加16件,同期已纠正18件,纠正率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08人,同比上升14.29%,同期已纠正208人,占提出数的100.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22件,同比上升96.77%,同期已纠正121件,占提出数的99.18%;

(三)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情况。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人,同比下降80.53%;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71人,同比下降81.07%,同期有关机关采纳54人,占提出数的76.06%。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人 (去年同期为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405件,同比上升2.53%。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下降18.75%;法院同期审结12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12件,占审结数的100.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4.55%,法院同期裁定再审19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82.61%;法院同期改判14件,同比上升100.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45件,同比上升270.97%。同期审结375件,提出检察建议241件,同比上升164.84%,占审结数的64.27%;法院同期采纳20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86.31%。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6件,同比上升145.71%。同期审结83件,提出检察建议52件,同比上升205.88%,占审结数的62.65%;法院同期采纳3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73.08%。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29件,同比上升26.09%;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件,同比下降14.29%;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去年同期为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7件,同比上升70.5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去年同期为0),法院同期裁定再审3件;公开听证6件,同比上升500.00%;提出检察建议数5件(去年同期为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数23件(去年同期为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89件,同比上升323.81%。同期审结96件,提出检察建议86件,同比上升1128.57%,占审结数的89.58%;法院同期采纳7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0.7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9件,同比上升800.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09件,同比上升194.29%。同期审结291件,提出检察建议276件,同比上升165.38%,占审结数的94.85%;法院同期采纳187件,占提出建议数的67.75%;公开听证7件(去年同期为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30件(去年同期为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406件,同比上升138.82%。立案337件,同比上升77.37%,占受理总数的45.36%,其中民事类立案38件,同比上升90.00%,行政类立案299件,同比上升75.88%。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67件,同比上升46.7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35件,同比上升105.88%,占13.11%;行政公益诉前程序232件,同比上升40.61%,占86.89%。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88件,占32.96%;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1件,占19.10%;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8件,占6.7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9件,占7.12%;其他领域89件,占33.3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0件,同比上升42.86%,占立案数的5.93%。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3件,同比上升85.71%,占提起数的65.00%;行政公益诉讼7件,同比持平,占提起数的35.00%。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0件;判决支持11件,占裁判案件的55.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1件。

(四)办案效果。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湿地、草原、水域1.7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4处; 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公里;保护被污染土壤36.81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8013.4万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36.8亩;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1家;索赔治理恢复费用3.7万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000万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5.34亩; 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25.77万元; 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48.25万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200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7人,不捕3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2人,不捕15人,不捕率55.56%,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34.23%。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相比增加21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4人,不起诉23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2人,不起诉13人(其中相对不起诉12人,占不起诉总数的92.31%),不起诉率为23.64%,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为22.99%。与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相比增加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49人,同比上升188.24%。

同期,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6件,同比下降5.26%。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38次,同比上升100.00%;犯罪记录封存58人,同比增加46人;开展亲情会见10次,同比增加4次;开展一般预防51次,同比下降29.17%。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13件,同比上升75.97%;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20件,同比上升23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0件,同比上升139.44%,提起救助170件,同比上升139.44%,发放救助金230.66万元;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57人,同比上升147.83%。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受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审查逮捕案件4件4人,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5人,占审结人数的100.00%(同期总体刑事犯罪审结率为90.00%)。

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42件58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36人,占受理人数的62.07%,同期总体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为16.86%。其中,决定起诉31人,占审结数的86.11%。

同期,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41件次(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介入282件次),占总体提前介入的14.54%。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1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1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30人,决定起诉158人。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2人,起诉3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62人,起诉369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2人。

对5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76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1人,起诉27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3人,起诉77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76件。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1745件,检察长办理的占4.1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5.87%。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67件,占7.28%;审查起诉类931件,占53.35%;刑事诉讼监督类37件,占2.12%;刑事执行检察类135件,占7.74%;民行业务类169件,占9.68%;公益诉讼类88件,占5.04%;未成年人检察类78件,占4.47%;控告、申诉类139件,占7.97%; 案件管理类20件,占1.15%。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4人次。其中,市院6人次,区(市)院58人次。

检察长列席1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7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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